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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1) (1 / 6)

因為她似乎是戰勝我的,

她在一場並不顯眼的戰爭中打敗了我,

這番勝利即便談不上振聾發聵,

可依然不影響它的溫柔效力。

畢竟他們沒有在十五歲時過早地相遇,

也沒有等到三十歲還遲遲地陌生。

他們的恰到好處就是被世人稱之為“緣分”的東西吧。

我居然接到舅舅的電話。“舅舅”毋庸置疑是個應當熟悉的詞語,但在此刻的社會裡,他的名字出現在我手機上的機率還不及順豐快遞員來得高。因而我錯愕了幾秒,不惜從肅穆的會議裡有些難堪地退到門外。

“喂?舅舅?”

“如曦啊,是我呀。”

“誒!……找我有事?”

“哦,剛剛打電話給你爸爸他沒接,我想問下你們五一節來吃飯的事,最後定是午飯還是晚飯?”

“午飯吧……”我有些好笑,就為這個?

“是嗎,好的,行,那讓你舅媽去訂餐館了,對了,這兩天見過你弟弟沒?那家夥之前說有空要去看你,讓你請他吃飯。”

“誒?沒呀,他也沒有打過我的電話。”

“哦……這樣啊……行,好,那沒別的事了。”舅舅利落地掐了線,但他留下太過明顯的問號,懸而未決地飄在空氣裡。

直到4月30號晚上,老媽在我踏進房門的當口便像喇叭似的開始廣播:“你弟弟了不得了,前兩天鬧了一樁大事!”她儼然不再計較我們先前的口角,既然眼下遇見了更加重要的新聞。

“大事?”我也順著她給的臺階走回相安無事的往日,“說起來,舅舅前幾天給我打了個電話,問起過弟弟的事。”

“他都找到你那裡去啦?”

“什麼事,怎麼了?”

“說出來你不會信——你弟弟打算和班裡的女生私奔!”

“……搞笑麼?”我的鼻子往外代送了被荒謬撞出的一聲嗤笑。

“你覺得搞笑是吧?兩個人被一起從火車站抓了回來!你舅媽抓住他的手腕,就一屁股癱坐在地上了,站都站不起來,她說她當時都快腦中風了。想想也實在懸,萬一真讓他們坐上車跑了,你舅舅舅媽肯定會瘋掉,他們原本就老來得子不容易,再鬧這一出——”

“幹嗎要私奔?”我打斷老媽。

“還能幹嗎?早戀唄!說是中考也不打算考了,兩個人幹脆一起逃了吧。”

我很清楚在弟弟嘴裡的用語不會是逃跑,他還未成年,他腦袋裡根本不存在消極的詞語,他一定認為自己在追逐,追逐一個別的什麼,夠得上“不顧一切”做定語:“這小子,很厲害啊。明明還被我騙吃過好幾次肥皂和海綿呢。”弟弟和我年紀差得大,過去我壓根兒是把他當玩具蹂躪,就差停電時拿根火柴把他當蠟燭點了。

“你舅媽後怕極了,又擔心他會不會和那女孩已經……”老媽竟然有些羞於啟齒,“但她出面,肯定問不出什麼,你弟弟如果肯對她坦白啊,這事打一開始就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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