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分心!”
說話間被人抓住了破綻移至身前,無法躲閃只得提劍來擋,人手中利刃避開要害仍在臉上腕上留下了些細小傷痕。接下數招已是精疲力盡,被人眼尖瞧見朝腕上擊去,劍從手中飛出立於身側,另手覆刀身欲拔,卻被人劍鋒直指鼻尖,拎著的酒不知何時已被人取走。
“這壇酒,歸我了”
?是正經首戲
?是白話文風,擴列要慎重
長明燈千盞照徹長夜,於地上看,像極了撲火的飛蛾一樣無休無止,撲向夜色。
一燈一念。
第一盞火光灼灼,只是飛得太急,一下子便融入夜空。
紅紅兒還小的時候,並沒有想清楚天煞孤星這句話的意思,事實上,也沒心思去想。只一日秋水潤星河,寒鴉愁天色,他坐在池邊踢著雙腿,凝望虛空,想起白天墜落時,看到的那個好看哥哥。也想起那日,當有人說他是天煞孤星時,他本能覺得如果任那人說下去,自己便再也不能伴好看哥哥身側。於是拼了命地嘶吼著,衝撞向那人,他聲勢有多猛烈,心中就有多害怕。憤怒和危機感快將他吞噬,直至他落入一溫暖抱。
“別怕,不是你的錯,不是你的錯。”
恐懼和怒火暫放了,許是因為他的神明找到了。
第二盞燈火微弱,卻搖搖曳曳飄得極慢,似是與夜空作陪,總也不捨離開人視線。
小孩兒是一團鬼火的時候,並不怎麼搞得懂目前的狀況。他的意識還在,只是動了動身子,卻看不到自己。民間有傳說,當一個死去的人心願未了,魂魄就不捨離開,會逗留於世。小孩兒用三秒鐘時間接受了這個事實,飄飄蕩蕩去尋讓他留下的人。他找到了,在水邊,在花燈旁。他看起來很落寞。他飄過去,是想安慰他,沒成想又被他安慰了。
“你還有未了的心願和執念嗎?”
“我……有一心愛之人,還在這世上。”
“還在我眼前。”
第三盞暗自熄滅了,飄飄蕩蕩,只一會兒就不見了。
花城主用歪歪斜斜的字型在紙上認真描摹著。
“鬼市燈火爍爍,候人歸來。然靈蝶探問半生,所尋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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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主撂筆,是寫的最滿意的一次不錯。然這滿意不過一瞬,繼而他便尋思著殿下已去凡間,該怎樣織造一個相遇的巧合,他微覺頭疼地揉了揉眉,叼著筆頭髮愣。可惡,明明已有了相護心中人的能力,此時倒有些近鄉情怯。便橫了心丟了筆,召來人吩咐自己要暫離數月,非要事不必彙報。
殿下,今次,我不會再離開了。
民間曾有傳說,當長明燈亮著到達天上,神仙就會看見地上人的願望。
後來不知怎的又有傳說,當那燈飄著飄著滅了,是神仙下凡時正巧經過,他動了動手指,替人實現願望,就將燈吹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