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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家無餘財 (1 / 3)

朔州位於大同城西南方兩百餘里,趙家堡則坐落在朔州城西北30餘里處,依山傍水,四周有著大片良田。

莊堡土牆周長三里左右,高四米,寬一米,堡中後半部乃趙銳和李婉柔居住之地。

前後共三進院落,亭臺樓閣,走廊花園,假山水池應有盡有。

前半部則是下人及家眷居住場所,倉庫,馬棚都在此。

甚至還有一座鐵匠鋪和木工作坊,以便修理馬車,打造馬掌之類。

李婉柔帶著趙銳,將這些地方一一逛了一遍,將家底摸了個清清楚楚。

朔州民堡無數,卻要數趙家堡的下人們日子過得最好。

李婉柔平時對下人們不但連一句粗重的話都沒說,誰有個三病兩痛也都會親自過問。

至於月錢更是一分沒少過,也從未拖欠過,賢惠之名,整個朔州都有目共睹。

所以儘管大家都知道趙家遇到了危機,但依然對叔嫂兩人尊敬有加,尤其是看李婉柔的眼神,都充滿了感激。

“嫂嫂,看來只能賣糧食了。”趙銳看著倉庫中的五百石粗糧和一千石細糧道。

“叔叔,這些糧食除了要留著莊中的人自己吃外,剩下的還要借給附近村中百姓過年,一旦賣了,今年不知要有多少人會餓死。”李婉柔趕緊解釋道。

“那就只能賣田了。”趙銳眉頭一皺,然後說道,他也知道這時節糧食比銀子更重要。

“叔叔,我趙家原先的那一百多畝土地已經賣了,加上家中以前的積蓄,都賠給了黃員外他們,現在的這三百畝地,是叔叔高中後,附近百姓剛投效過來的,賣不得呀!”

李婉柔說完,羞愧地低下了頭。

趙銳也是無語了。

對明末的情況,他還是知道一些的。

秀才,舉人不但能免除徭役賦稅,衙門甚至還有少許的補貼。

當然,這補貼能不能領到手就另當別論了。

再加上明末賦稅繁雜,吏員糧商勾結盤剝,所以一旦誰考取了功名,左鄰右舍就會將田地過戶到他名下。

有甚者為了躲避徭役,更是雙手奉上全家賣身契,自願為奴。

但這只是一種大家預設的規則,百姓拿著土地來投效,雖然從法理上來講,這些土地已經是他家的了。

其實更像一種租賃關係,地依然還是由百姓自己來種,只是地租多少的問題。

如果他現在將這些地都賣了,那些百姓無地可種,也無法說什麼,可對他的名聲就會造成極惡劣的影響。

劣紳,殘暴不仁,魚肉鄉鄰,一大堆帽子就會戴到他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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