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楊安思索了一下,衝著錢縣令道,“你讓人把這個案子相關的所有卷宗都拿過來,我要核查。”
“還有最近兩年內,所有關於盜賊案的卷宗,我要一一檢視。”
很快,錢縣令的手下搬來了一摞卷宗。楊安當堂翻了翻,發現居然有七宗盜賊案。
日期都在兩年之內。
也就是說,差不多每隔三個月就會發生一起舉報盜賊的案件。
這七起案件中,除了兩起被斷定為證據不成立外,其餘五起都是被舉報者當堂招供,簽字畫押,隨後家產被沒收歸舉報人所有。
這個發現,讓楊安大吃一驚,他清楚地記得,自己在信州擔任總管時,僅僅發生過一起舉報盜賊的案件,還被斷定為誣告。
難道這個小縣城,真的盜賊橫行?
楊安不相信。
那就只剩下一個可能,這五起被斷定舉報成立的案件,很大可能是被冤枉的。
就像堂下這位老人的兒子一樣,是被屈打成招。
楊安犯了難。
就算他認為這五起案件都是被冤枉的,可是,這都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事,要想全部推翻,重新再審,實在太難。
可是很快他就想到,自己沒有必要親自辦理這件事。
只要把眼前的這個案子辦理清楚了,等回到京城,將事情上奏給隋文帝,再讓隋文帝派人來專門審查即可。
楊安如此一想,將所有精神再次集中到眼前的這件案子上面。
卷宗上面記得清楚,有舉報人,有證物,還有被舉報人親自簽字畫押的招供。
楊安看過之後,決定要將舉報人重新提審一遍。
幸好案子時間過去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楊安問過錢縣令後,知道舉報人仍然還在縣城裡面,隨時可以傳喚過來。
楊安當即下令,將此案的兩名舉報人帶到現場。
就在等待舉報人的時候,有人報知,說縣尉大人回來了,已經到縣衙門口。
喜歡我為太子師請大家收藏:()我為太子師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