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宇那邊一直主張的,是被告過失致人死亡。
可陳知知道,寧宇他根本就不是過失殺人,而是故意殺人。
陳知向法院申請出庭作證,但被駁回了,理由是當時她意識不清,無法作出真實有效的證人證言。
可是,古津學校地處偏僻,車少人也少,人們都是被鳴笛聲吸引才注意到學校那邊出了事。
還有那個貨車司機,他當時正在撿掉在座椅下的手機,這才導致他來不及剎車,不僅如此,因為太突然,沈芝佳還差點遭到他的二次碾壓。
誰也不確定也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寧宇故意把沈芝佳推向馬路的。
難道,寧宇就這樣逃脫掉法律的重判了嗎?
陳知不甘心。
出院後,她幾乎每天都會去古津學校門口找證人找證據,就在她快要絕望的時候,一個私家車車主的出現,給了她希望。
那時候已將近春節,陳知照例舉著牌站在校門口找證人證據。
一輛私家車在她附近停下,車主從車上下來,走過來對陳知說:“小姑娘,你朋友是在這校門口被害死的嗎?”
陳知雙眸一亮,說:“是的叔叔,是在10月9號那天,她被人故意推到馬路上死的,您是知道什麼嗎?還是看到了什麼?”
車主偏頭想了一會,說:“也許我車上有你想要的證據…”
舉證環節,原告律師拿出一段影片證據。
庭內大螢幕上開始播放影片,影片裡,陳知先被寧宇推倒,後沈芝佳和寧宇撕打,沈芝佳被寧宇一腳踹到馬路上,貨車開過來,沈芝佳被撞飛大概七八米,之後重重地落到地上。
原來這個私家車車主剛巧在10月9號那天給他的車安上行車記錄儀,當天他去學校附近辦事,辦完事他開車離開了裡山鎮,直到快春節才再次回來。
為了看看新安的記錄儀是否清晰好用,他把第一天的錄影下載了下來,看了個開頭便關掉了,不過影片沒刪,一直到他碰見了陳知。
影片播放到沈芝佳落地的時候,在場的人都不忍心看,沈爸沈媽失聲痛哭,陳知捂著嘴,早已淚流滿臉。
斜後方的李城從凳子上騰的一下站起,朝著被告席大罵道:“寧宇,你就是個人渣,你畜生。”
緊接著他翻越圍欄,沖著寧宇跑過去。李城這一舉動,直接牽動了庭內所有人的心,大家紛紛站起來,七嘴八舌咒罵寧宇。
“打死他!打死他!”
見現場失控,安保人員趕緊維持秩序。
有兩三個穿警服的人跑過去攔截李城。
就差一點,李城的拳頭就能落到寧宇的臉上。
可惜,他被警察制止,並被強制驅趕出了法庭外。
現場嘈雜,大螢幕上的影片早已被暫停,但陳知的腦子裡全都是佳佳被撞飛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