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晚的話,就不回來了。
林喻之站在原地,遲鈍地回過味來。
吃什麼不重要,看什麼電影也不重要。
這是一場約會。
他們的第一次約會。
他不應該這麼遲鈍的。他遲鈍,只是因為對方是周時也——在他們的戀愛關系裡,周時也從來都不是主動的那一個。
吃飯,看電影,開房。如果宋憶文這樣安排與男友的第一次約會,林喻之一定會嘲笑他沒新意更沒誠意。可這是周時也。這個提議從周時也嘴裡說出來,竟讓他覺得有些浪漫。
老土,但是浪漫。
興奮,卻也緊張。
去酒店開房意味著什麼,林喻之不可能不明白。坦白身份的事一瞬間被丟到了九霄雲外。他心亂如麻,夢遊似的跟在周時也身後,跟著他回宿舍取了身份證,又跟著他走出來,跟著他走進員工停車場——
林喻之終於回過神來。
周時也的腳步竟停在了一輛通體黑色的摩托車前。
林喻之不懂摩托車,分不清什麼街車仿賽巡航,只能根據眼前這輛車的外觀給出一些很外行的評價——車體高大,看著很重,上路的年頭應該不短了。
“這是你的車?”他詫異道。
“二手車。”周時也說。
他從坐箱裡取出一個嶄新的黑色頭盔,扣在了林喻之的腦袋上。
“這個是新的。”他又說。
“給我買的?”林喻之用雙手捧著沉甸甸的全盔,受寵若驚。
他沒戴過這種東西,硬生生地往下按,周時也只好把頭盔從他的腦袋上拿下來,幫他戴好,還左右搖晃了兩下,這才跨上摩托,從後視鏡上取下了自己的頭盔。
“坐過摩托嗎?”他邊戴頭盔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