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頭黑發怎麼看怎麼不習慣,可之前那一頭銀白灰毛實在是太過紮眼,最關鍵的是——不太符合他目前給自己設定的人設。
“真是活見鬼。”宋憶文評價完他的發色,終於意識到了這張照片的奇怪之處,“你在哪兒?”
“宿舍。”林喻之說完,又補了兩個字,“廠裡。”本呅件取於n陸85菱57久69
宋憶文不可置信地問:“你真去你爸的廠裡上班了?”
大學畢業後,林喻之沒心沒肺地在世界各地瘋玩了多半年,今年三月不知哪根筋抽住了,突然說跟他爸說——他要進廠。
宋憶文一直以為他只是隨便說說,沒想到竟來真的。他斷言道:“你可真能折騰。我打賭,不超過一週你就得灰溜溜地跑回來。”
林喻之問:“賭什麼?”
宋憶文隨口一說:“你之前看上的那副oakey太陽鏡。”
“哦。”林喻之道,“那你可以準備訂購了。”
宋憶文笑了:“林喻之,你摸著你自己的良心說,你是個能在辦公室裡坐住的人嗎?”
“誰說我要坐辦公室?”
“啊?”
林喻之抬頭看了眼頭頂搖搖欲墜的電風扇,不緊不慢地丟出六個字:“我要下流水線。”
宋憶文一驚,大吼一聲:“你要下哪兒?”
“你聾嗎?”林喻之皺起眉,把手機拿遠了一點。
電話那頭又安靜了片刻。
在宋憶文看來,林喻之從小到大做出的每一個選擇都令他不解。小時候林牧為讓林喻之選個業餘愛好,他選了單人帆船。高考時林牧為讓他選個實用的專業,他讀了哲學。現在林牧為讓他繼續念書,他說他要進廠。
宋憶文苦口婆心地勸:“想接你爸的班,犯不著非得從車間幹起,你是不是電視劇看多了?”
林喻之沒回話。
說實話,他腦袋裡的想法真沒宋憶文想的那麼高尚。他低下頭,整理了一下自己在網上經過一番精挑細選,花三十五塊錢買下的素白t恤,又猛地一個激靈,朝房門的方向看了過去。不待宋憶文再開口,他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手機揣進了短褲口袋裡。
太陽西斜,下午五點半的溫暖光線透過窗玻璃灑進來,給窗前的人勾勒出一個金黃色的輪廓。林喻之轉過一點頭,眼睛微微彎起,嘴角向上勾起了一個極淺的弧度。
“你好。”他微笑著,嗓音與陽光同樣溫暖,對推門而入的那人說,“我叫林喻之。新來的。”
周時也撐著門,在門口短暫地愣了幾秒,然後一言不發地走進了宿舍。
林喻之很清楚,這是自己最帥的角度,他也很清楚,這是自己最完美的笑容。他又問:“你怎麼稱呼?”
周時也依舊沒回話,背對著他脫掉了夏季工服外套。被汗洇濕的黑色t恤緊貼著他的後背,令流暢的背肌線條無處可藏。林喻之望著他的背影,拍了拍手邊的上下鋪直梯,接著問:“我可以睡這張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