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還有五個工作人員都在,三男兩女,不過我們不敢輕舉妄動。”林子愛把情況一說。
“好,我知道了,你放心,你們都保護好自己。”幽熒安慰道:“你身上帶了什麼嗎,我送你的東西有帶嗎?”
林子愛翻了翻口袋:“帶了你前兩天寄來的口紅,我想著要補妝所以隨身帶的。”
女人可以素顏,但不能不化妝。
“好,我知道了,你隨身帶著,知道嗎?”
幽熒單獨送給朋友的東西都是親手做的,有自己的力量加持,能在危險的時候給幽熒發出預警,甚至可以作為幽熒的媒介,千里之外保護她。
這是以前錦璃送東西的時候留下的習慣,萬萬沒想到,在這個時候派上用場了。
為了最大限度保持手機的電量,就算林子愛不捨得也不得不結束通話電話。
“別怕,隨時可以給我電話。”
林子愛憋著眼淚:“嗯嗯。”
沒有告訴幽熒,這裡的訊號可能打不通,也錯過了知道自己真的可以打通幽熒電話的機會。
幽熒聯絡徐敬,在透過對方聯絡到林子愛經紀人,聽說這件事,經紀人一秒都不跟耽誤,直接聯絡助理,確定林子愛確實前去幫人了,為了避免打草驚蛇,經紀人什麼都沒說,只告訴她照顧好自己,然後再去報警。
過了一會兒,幽熒收到經紀人的電話:“警方那邊說要證據,你有錄音嗎?”
“沒有。”幽熒沒有這個習慣,也沒有這個意識。
經紀人有些著急:“但現在他們說沒有證據不能當作真的,要你親自去報案,沒有證據正能當作失聯處理。失蹤案,要24小時才能立案出警。”
“哪裡的警察?”幽熒沒生氣,就是有點想毀滅。
24小時,人死了,屍體都凍過水了。
“當地派出所聯絡我的。”經紀人也愁得很。
一旁的徐敬馬上和對方說道:“不對勁,有人親自報案,無論真假都要出警,不能輕易當作失聯案處理,他在糊你,有危險。”
三人當即想到一件事,當地可能存在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