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起案件:戶華明猥褻案。
戶華明,男,年齡48歲,市內某普通公立幼兒園校長,薛陽看著卷宗內戶校長的照片,一臉的陽剛之氣,標準的當官形象,沒有任何猥瑣感覺,薛陽並不會以貌取人,這個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不少。
8月上旬該幼兒園多名兒童家長髮現幼兒在校期間下體出現異樣,遂去醫院檢查,醫生診斷報告說幼兒下體疑似遭到異物破壞。
在醫院時醫生就建議幼兒家長報警,這樣的破壞絕對不是無意識的行為,戶華明做為學校校長被警察帶走接受訊問,主辦案件的並不是薛陽他們的刑偵支隊,而是幼兒園所在分局,屬於下屬刑偵部門,主辦民警也是薛陽的熟人,叫做姜立,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
這份案卷和第一份不同,參與錄製筆錄的人員眾多,有學校其他老師,也有許多幼兒家長。
所有家長的矛頭都指向幼兒園的校長,認為只有他才有作案的能力,幼兒園大部分都是女老師,極個別男老師也只是負責幼兒體育活動,不具備作案的可能。
所有幼兒園老師和其他工作人員都認為校長是被冤枉的,但他們卻無法解釋那些孩子下體是如何遭到侵害。
這樣的案件,如果只是極個別幼兒受害,那還好解釋,可涉案兒童高達二十多人,而且全是女孩,那問題就嚴重了。這些孩子全部都有醫院醫生開具的證明,而且還不是在同一家醫院,不可能所有醫生都誤診吧?
這些幼兒全部出自同一個幼兒園,這幾乎已經是板上釘釘的案件,可臨開庭前,一位“良心發現”的校職工站出來發聲了,說猥褻幼兒的並不是校長,而是學校另一名負責安全的校工,年齡63歲的看門老大爺。
並且在學校的監控裡發現這名看門大爺多次在午休期間帶著不同的兒童進入幼兒園衛生間,而絕大部分的兒童都是被遭到侵犯的受害者,這樣的情況被拍到多次。
這下,人證物證算是齊全了。
薛陽翻看到對這名老大爺的筆錄,他在口供裡解釋到,帶那些孩子去衛生間是因為孩子中午不肯好好午休,鬧著要上廁所,值班老師顧不過來,就讓大爺帶他們去衛生間方便。
顯然,在人證和監控物證面前,這樣的解釋顯得蒼白無比,不具備任何說服力。
法院並沒有直接將校長釋放,而是把老大爺也關了起來,等待最後的庭審,可倔強的老頭在被關押第一天晚上就用腰帶把自己給勒死了,沒有任何遺書和遺言。
所有人都覺得老頭是畏罪自殺了。
如果不是知道這三起案件都有蹊蹺,薛陽也會主觀的認為老大爺嫌疑最重,可現在...
案件的結尾是幼兒園和教育局監察不力各自向受害者家庭賠了一筆不痛不癢的賠償金,老大爺已被認定為侵犯幼兒的真兇,並且已經畏罪自殺,做為曾經嫌疑人的校長戶華明則被無罪釋放。
薛陽繼續如法炮製的在網上搜尋這起猥褻案的相關線索,不過網上全都是一片倒的力挺校長,都覺得校長是被冤枉的,正義得到伸張,罪犯已經伏誅。沒有任何對這名校長不利的言論。
這就奇怪了,難道這名校長真的如網上所說是個大好人?
薛陽又找到這名校長意外死亡事件的報導。
十月一日,國慶節當晚校長一個人跑到他所在的幼兒園,從三樓直接跳下,當場死亡,第二日校長家屬發現校長整夜未歸,外出尋找,才發現已經暴屍一夜的校長死在自己的工作單位。
而網上的發聲全都是覺得校長輿論壓力過大,面對指責,不堪重負而自殺。
“輿論壓力過大?”原來如此,薛陽總算搞明白了,並不是網上沒有校長的負面言論,而是他死後那些負面的言論全都被髮帖人自己刪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