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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離奇的上家 (1 / 2)

薛陽早就看穿容強拙略的演技,博同情、裝可憐,還以自己孩子沒人照顧為理由想讓警方放過自己,卻對警察逮捕他母親是什麼原因問都不問一下,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沒問題?哪怕在薄情寡義的人也沒做到這個份上吧,他這麼做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知道自己母親在做什麼。

既然那些口供上的一問三不知都是假的,那這個人就非常可疑了,而他也是最知道容桂花行蹤的人。什麼每次貨物一到上家就通知容媽交貨,都是欲蓋彌彰而已,根本就是這對母子唱的雙簧。

他們自己就是上家,之所以這麼做只是為了給警方放個煙霧彈,擾亂警方視線,而容桂花為了自己的愛子則把罪責全部扛下來,讓容強逃脫。這一點從薛陽看到容桂花的手機通訊記錄就察覺了,手機裡將這些陌生號碼儲存的很好,長達幾年的簡訊記錄都有,按道理說這些資訊都應該及時刪除,避免被警方看到,而容桂花似乎是故意留著給警方看,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這些簡訊的目的了。

不過在這上面薛陽也耍了個心機,那些號碼他確實讓人查過,也找到了銷售這些號碼的移動店,只不過對方已經不記得是誰來購買這些號碼的,只能查到這些號碼是同一時間一次性被買走了。

不過這些對薛陽而言也夠了,他完全可以利用這來做文章,逼對方露馬腳。

薛陽將自己的懷疑和調查結果告訴容強,不過有的地方添油加醋了些,這讓容強對自己的計劃產生了動搖。

能明顯感覺容強已經在糾結了,薛陽知道這樣的人沒有原則底線可言,他們眼裡只有利益,關鍵時候連自己母親都能出賣,這樣的人只有在強大的事實面前對方才能妥協,然後自己再威逼利誘一番,讓他們說出實情,換取自己最大化的利益。

而現在對於容強而言,能給他減刑就是最大的利益了,所以薛陽許下了這個空頭承諾,反正他又不是法官,最後宣判又不是他。薛陽不是個墨守成規的警察,必要時的手段,只要不觸犯法律,都能用。

“說吧,這些孩子你們給運到哪裡去了?”薛陽丟給容強一根菸,並走到他跟前點上。

容強眼神閃爍,嘬了幾口煙反問道“你,真的能給我減刑?”

薛陽心裡暗喜,這傢伙要上套了,開口道“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嚴重情形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甚至死刑。我知道你們只是拐賣兒童並沒有致殘或者嚴重傷害兒童,如果再加上自首情節,可以給你套用最輕處罰。你是個聰明人,應該知道怎麼做吧?”

容強又陷入短暫沉默,內心在思量,薛陽看他猶豫不決問道“怎麼?難道你們把這些孩子弄死了?”

“沒有沒有,絕對沒有,那些孩子在我們手裡一根寒毛都沒掉過,對方要求的也是讓我們完整無缺的將那些小孩交給他們否則他們一分錢都不給,我們不會做那樣的事。”容強極力為自己辯解。

“行,這點我可以為你向法官求情,別浪費時間了,越早解救這些孩子,對你越有利。”

終於,容強下定決心。

“警官,我可以說,不過我接下來說的話,可能會讓你覺得不可思議,但我說的都是實話,也請你相信我。”

容強的話讓薛陽心裡一沉,難道還有隱情?

“我知道了,你說吧。”

“這事說來話長了,要從五年前說起...”

容強的回憶將薛陽帶到五年前那一天:陳松華找到容桂花母子,說有人讓他們找六個孩子,都是要求5歲左右的孩子,一半男孩一半女孩,每個孩子對方支付五萬元,並且給了五萬元定金。容桂花母子覺得奇怪,從來沒有人這麼大範圍的要孩子,都是先拐到孩子再找下家賣出去,他們問陳松華對方是什麼人,陳松華說是對方主動聯絡到他的,而且對方看起來很有錢,至於身份則讓他們不要問,也不要對任何人提起,否則非但不會再和他們交易,還會暗中讓他們消失。

陳松華告訴容桂花母子,對方很有勢力,不好惹,乾脆答應對方的要求,自己還能大賺一筆,如果不和對方合作,他們幾人可能小命難保。

就這樣在威逼利誘下,他們三人開始尋找對方要求的孩子,不過一開始他們都是找一些流浪兒和孤兒,目標也是放在本省內,心想著賺一筆就收手。可等到把“貨物”湊齊交給對方的時候,對方非常滿意,不但把錢付清,還說以後要和他們長期合作。

陳松華幾人知道這是被逼著上了賊船了,他們已經知道對方的秘密,如果不幹,那些人絕對不會放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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