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方向的意思是把遊輪隨便開到岸邊任何一個地方,往那一扔就不管了。
可陳心安不樂意,非要停在租船港口。
果然一下船,就被售票處的人給堵住了,要他們賠錢十萬塊!
理由是,他們租出去的那輛馬達船不見了!
“丟失了東西要賠償,這可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你們要不然把我們的船找回來,要不然就照價賠償。
這不管去哪裡講理,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公孫飛揚氣呼呼的說道:“我們不是把遊輪給你送回來了嗎?
這還不夠賠償你們的嗎?
再說了,就你那破馬達船,也值十萬?你坑誰呢?”
售票員比他還大聲:“那艘遊輪也是我們的船!
你們開不開回來,都有人送回來的!
可是現在,我們出去兩艘船,只回來了一艘。
而且是你們租出去的那艘船。
你們不賠誰賠?
我們要講道理嘛!”
周圍的人也七嘴八舌的對陳心安幾人大加指責:
“你們租出去什麼船,開回來什麼船,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還有什麼好說的?”
“就是!弄丟了弄壞了,都要賠償的啊!這可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
“人家說賠償多少,那都是根據人家的標準來的啊?
覺得貴就好好保護,既然交了押金,就說明你已經同意的了!
那就得按人家說得標準賠償,天經地義!”
公孫飛揚和方向都氣壞了,擼起袖子就想跟這幫人罵架,吳燕卻攔住了他們,對陳心安說道:
“咱們這是開錯船了啊!現在趕緊回去,把船換回來吧!”
陳心安微微一笑,對她說道:“好!咱們走!”
走?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