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時間過後,剛從辦公室出來,面色紅潤可人的林婉婉正打算回到教室去上課。
剛進教室就看到三五成群的人在那裡嘀咕些什麼。
林婉婉並不感到好奇,同學們是不是又發現什麼八卦好玩的事情了,只是徑直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著。
但是同為副班長的楚梨卻跳過來,為她解開了謎底:“班長,你知道嗎?墨家破產了。”
“墨氏?”林婉婉從抽屜裡拿出等下上課所需的本子放到桌上道。
“就是墨玉那個賤人家裡的公司啊。”談起墨玉,楚梨都是一臉鄙夷不屑之色,更多的是厭惡,現在整個聖元高中有誰不知她拍的那些小影片,而且那個賤人居然還敢算計綁架班長,還想出那麼陰損的招害班長。幸好老天有眼,好人有好報,壞人自有壞人磨。
“哦!”林婉婉沒有表現出多大的興趣模樣,反而將自己手裡的一本筆記推到楚梨的面前。
楚梨見林婉婉沒什麼反應的樣子,不禁有些著急的問:“班長,你怎麼就這個反應啊,難道這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嗎?”
“她家破產了,關我什麼事啊?”林婉婉眨了眨黑白分明的眼睛,一副事不關己,卻不知她此刻的內心早已翻起驚濤駭浪。
墨玉這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賤/人,不過是讓她做如此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居然還失敗,那麼這可怪不得她出手陰毒。
楚梨倒抽了一口氣,然後驚問:“那個賤女人居然敢害你,她家破產了當然好了。看她以後拿什麼撐腰,整天拽拽的看著就令人討厭。不過現在她犯案的證據確鑿,就等著法院宣判了,最好判她死刑。”
旁邊一圈的同學全部都豎著耳朵聽楚梨和林婉婉的話,聽到楚梨對墨玉的評斷時,全部都暗暗的點頭。沒錯,這種噁心的人最好死了的好。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林婉婉面對楚梨的叨叨,突然說出一段相關的法律法規,更多是想說給自己聽。
楚梨剛開始還沒有反應過來,好半天才意思到班長這段刑法說的是墨玉的事。
可不就是嗎?墨玉今年十六歲,但是實際週歲也就才十五歲多,還不滿十六週歲。若是真這麼算來,墨玉就算被法院判刑了也根本就不會死,最多坐幾年而已。
“墨玉犯的不是殺人罪,而是殺人未遂罪,買兇綁架罪,蓄意傷人罪。所以情節上比殺人罪又要稍微輕一點。”
“什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已經夠輕的了,結果還有可能判得更輕,有沒有搞錯啊,我國的律法怎麼這麼松啊。”楚梨很是不服氣的叫著。
“你啊別管這些事了,那些都有法官會判決,你還擔心你的作業沒有做完,一會老師來抽檢怎麼辦吧!”
楚梨這才將一對杏眸睜得圓圓的,跑到座位上大叫道:“啊!糟了糟了,我一個字都沒有動,這個怎麼啊。”
楚梨剛走,花堯便走過來,笑得如一隻蠱惑人心的花妖道:“不知這位美麗的小姐,今日放學後可有空”。
從天台中午睡了半刻的薑絲絲正拿出下節課所需要的課本,眼神不經意間的往旁邊空著的位置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