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真的對我屁用沒有麼?
想想吧,現金我首先是沒辦法花的,就算真叼著一百塊出門,估計剛出小區就會被人給搶走……
不不,和諧社會沒有搶匪。那我叼著一百塊去買啥?能被允許進入超市麼?
就是在退一萬步來說,我叼著錢進了超市,把寫好的清單拿給員工,員工也很樂意的幫我選購了商品。
我怎麼拿回去?繼續叼著走麼?
所以說,拿著現金買東西,是行不通的。
那麼網購呢?這條路本喵還是有過經驗的,但付賬埋單後,收快遞依然要人幫忙。
就算網購了,買來的貓糧狗糧,現在還堆雜物房裡面呢。
所以你看看,我拿著錢有什麼鬼用?
當然了,要說完全沒用也不對,我就是不想在跟丁叔叔合作……不,同流合汙而已。
眼下有陳阿姨在中間擋著,以後的收益,是不用分給丁叔叔了。但銀行卡還是丁叔叔的,密碼陳阿姨也知道。
太不安全了,誰能在幫我存錢的同時,又不會打我錢的注意呢?
我左思右想,似乎只有丁玲能附和這個條件。以她的迷糊勁兒,估計辦了銀行卡後,時間一長,自個就不記得了。
不過這丫頭還沒成年,身份證都沒有。
我搖搖頭,只嘆君生我未生,我生……哎?不對,反正就那麼回事,你懂的。
……
過得幾日,卡上的錢,還是在卡上躺著。陳阿姨沒有出爾反爾,丁叔叔也沒有出么蛾子。
每天該上班的上班,該學習的學習。生活似乎又回到了正軌,一點都看不出幾天前發生了一場暴力的鎮壓行動。
哦對了,除了丁叔叔這幾天都睡得沙發以外。
哦還有萌美二,它作為無意中咬出銀行卡,破獲驚天大陰謀的英雄,這幾天小日子過得是非常的滋潤。
每餐都有肉吃不說,晚上陳阿姨看電視的時候,還會順帶給它按摩兩下。
而且陳阿姨似乎擔心白天我會打擊報復,去文具店的時候都是把萌美二帶著,一塊兒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