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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朕不給,你不能搶 (2 / 3)

羅賓不高興了,“年輕人,你太貪婪了。”

“生意就是生意,不是嗎?”江森道,“你們無法拿出可以打動我靈魂的價格,那隻能說明你們不配擁有我的信仰和靈魂。我知道自身的價值,而你們沒意識到,這是你們的問題。”

“你甚至都不願意出個價?”羅賓看了眼桌上的合同,“加個零?”

江森笑問:“可能嗎?”

“當然不可能。”

江森雙手一攤。

坐在一旁的鄭悅,這下卻簡直都要急瘋了,忙拉住江森的手,“江總!親爹!我叫你爸爸行了吧?一個億啊!美元啊!”

“淡定。”江森抓起鄭悅的手,放到一旁,又改換成中文,對羅賓的翻譯說道,“對了,請告訴羅賓先生,還有幾件事,我需要跟他強調一下。”

羅賓的翻譯趕緊跟羅賓嘀嘀咕咕。

已經不想談的羅賓,再次望向江森。

江森不緊不慢說道:“首先我的代言合約,是需要在我們國家有關體育管理部門和我本人的共同同意下,才能簽署的。這位鄭悅先生,他是我的律師,也是協調我和中國體育管理部門內部關係的經紀人,但他並不負責我的其他業務,也無法在這件事當中,決定任何事情。所以下次如果你們再找我談這件事,請先通知我們這邊的體育管理部門。

第二個,我要糾正你們一個歷史錯誤。中國和美國的關係,從來就沒有有好過。九九年你們炸了我們的大使館,全世界都知道你們是故意的。後來你們又在南海殺害了我們一名飛行員,全世界也知道你們依然是故意的。當然我說的這個‘你們’,不是制耐克公司,而是說美國政府。可是這對我們每一箇中國人來說,區別並不大,反正都是記在美國頭上。

面對這些敵對關係,你們找不同的中國人和解,就需要不同的和解價碼。有些人比較蠢,可能給他們畫個西方世界美好生活的大餅就夠了,但我不一樣,我只要實實在在的高價,高到能讓我出賣靈魂和信仰的那種。你們出得起,我就一定賣。你們出不起,那不行就是不行。

而且羅賓先生,我還要提醒你,我的心理價位,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的。距離奧運會開幕的時間不算太遠了,我相信那個時候的我,和現在的我,肯定又是不同的身價。你們如果真的有出價的想法,請抓緊時間。”

江森說一句,羅賓的翻譯就跟一句。

羅賓的臉色越來越難看,聽都最後,冷著臉點了下頭,“我會參考你們的意見,再見。”

“再見。”江森微笑著,和他一握手。

羅賓的翻譯幫他把桌上的那份合約收回檔案箱裡,跟上羅賓,兩人匆匆下樓。

宿舍樓下,很快響起汽車發動開遠的聲音。

鄭悅死盯著江森,臉都快拉到地上去了,有點失控地咆哮起來:“江森!你特麼搞什麼!你知道我把他找來,花了多少力氣嗎?!媽的一個億美元你都不要,你特麼腦子被門夾了嗎?”

江森靜靜看著鄭悅,就在他差點要整個人撲上來的瞬間,一把按住他的肩膀,把他摁回椅子上,臉色微微一黑,就嚇得鄭悅瞬間狗膽一顫,叫喊聲戛然而止。

四周圍正從房間裡走出來,下午要去上課的學生們,紛紛奇怪地望向閱覽室裡的兩個人。

江森隨手把閱覽室的門一關,拉過椅子,坐到鄭悅對面,淡淡說道:“鄭律師,請問你跟我,我們兩個人,現在算什麼關係?是我需要對你負責,還是你需要對我負責?”

鄭悅嘴硬道:“彼此互相負責。”

“回答錯誤。”江森道,“我們之間的關係,只是最簡單的,僱主和被僱傭者的關係。申城有的是好的律師,我的名譽官司,我完全可以交給他們去做。申城也有全中國最好的經紀人,我也完全可以把我的代言業務和將來的其他業務交給他們。但我為什麼選擇了你?要我說,只有兩個字,是緣分。誰讓我一開始遇上你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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