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現在一年搜刮個幾百萬不是什麼問題。
反觀王正他們家呢,聽說王正還是個工人,夫妻兩人的工資加起來,一個月能有一萬塊都是高看他們了。
這就是雙方的差距,怎麼比?
王德壽估摸著,王成這輩子恐怕都不知道年入百萬是個什麼概念吧。
說完,王德壽就裝模作樣的抖了抖手腕,一塊手錶就出現在了眾人的面前。
旁邊坐著的王德義頓時呵呵一笑道:“哎呦,黑水鬼,不錯嘛老二,什麼時候買的?”
王德壽也是呵呵一笑,一臉風輕雲淡道:“嗨,這不是之前陪著老婆逛商場嘛,剛好就看見這塊手錶,覺得還挺喜歡的,於是就買了。”
王德壽的語氣很輕佻,努力的表現出一副不在意的樣子,很想營造一種雖然這塊手錶很值錢,但我買的時候真的只是當普通手錶來買的假象。
王成也是無語了,以前就聽說有人吃飯喜歡把手機反過來放在桌子上,有人喜歡不停的抖手腕。
他原以為那隻不過是在說笑。
可今天看見王德壽的這種騷操作,他必須要說,果然段子都是來源於生活的。
這時候王德壽才轉頭看著他們這邊道:“男人嘛,手錶腰帶皮鞋最好是買點好的,我覺得這塊手錶還是便宜了,才幾萬塊錢。”
“我聽說歐米茄那邊有二十幾萬的手錶,有機會想看看。”
說完對方就朝著王成的手腕上看了一眼,然後呵呵一笑道:“小夥子,你怎麼不戴快手錶,要不要伯伯送你一塊?”
王成心說老子用你?
他還需要去買手錶?
不管是李聰,還是夕顏月,都曾經送過他手錶。
畢竟在京城那個地方,要參加一些什麼走紅毯的活動,手上總要戴點東西的。
之所以這次沒有帶,是王成不習慣戴這東西。
以前看時間都用手機,已經習慣了。
就算是真的戴著手錶,看時間的時候也會忍不住想要去摸手機。
王成相信,這種習慣不只是他一個人有。
甚至他覺得,以後手錶這東西,裝飾的作用會更大一些。
畢竟以後人們使用手機的頻率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