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她今年也四十有二了,年紀也大了,實在是陪不了小姐多久了,最多到小姐嫁人,她到時候就想著請個恩典,就出府與兒子一起住,她也想享天倫之樂。
她是當年實在家中困難,掌櫃也不頂事兒,生下小兒子時也二十有八了,是大齡産婦,眼看已經揭不開鍋了,這才狠心扔下剛出生沒多久的兒子,簽了五年的活契,進入府中當了奶孃。
好在譚姨娘寬厚,允許她時不時去看看兒子,這才解了她的思家之情。
其實按理說,當年契約到期時,就可以走了。
不過終究是看到一點點奶大的孩子爹不疼娘不愛,還是心軟了。
再加上府中也沒有活需要她去幹,只伺候伺候小姐,小姐也省心,給她月錢也不少,她還能寄一些回家補貼家用。
若是在家中,需要操持的要比這多的多。
只有一個不好,就是跟兒子分開,權衡之下,她還是又簽了十年的活契。
明年小姐也十五歲了,而明年年末,契約也到期了,到時候小姐的親事也要定下了。
她的大兒子也長大了,腦子還算靈活,憑借她掙回來的錢,再加上那點聰明,在東城開了一家糧店,顧住一家人的生活是綽綽有餘的。
不過她不敢深想一點是,如今,夫君,小兒子全都跟著大兒子一起住,她能繼續寄錢回去,兒媳不會多說什麼,但如今有了孫子,肯定會為自家中多思量一番,再住在一起久了,不可避免的有一些矛盾。
小兒子與小姐同歲,再過幾年,也要成親了,她不想把這件事交給家裡。
她的夫君不靠譜,沒什麼能耐,為人懦弱,不過也有好的一點,能聽進去別人的意見,也不沾染吃喝嫖賭。
她的父親就是因為沾染了賭,從開始的家境不錯,到後面的家破人亡,輸了銀錢不夠,先賣掉的就是家中的田地傢俱,再然後就是房子。
她的母親一勸,那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再然後,母親也沒有了,她對家中的唯一牽掛沒有了,母親待她極好,她不捨得,省出來的一點好的口糧都要給她。
她小時候可沒少捱打,都是拜父親所賜,她迫切的想逃離這個魔窟。
再大一點,她就結識了現在的夫君,也就是看中了懦弱這一點,一家最後能由她做主,這才嫁了過去。
夫君家中貧寒也都不算事兒,反正她家也是一貧如洗,也沒有嫁妝。其實礙與父親賭鬼的名聲,好多人家都不敢跟她家結親。
只是她幹活利索,而夫君一家,那就是多病體弱,只除了公公身體好點,婆婆和夫君就是病秧子,農活根本幹不了。
眼看著公公年紀大了,這才急於想娶個媳婦兒,想分擔一下農活,但一般人家也不敢與他家結親,都知道那是個窟窿,一病就砸出一個坑,怎麼填也填不滿。
拿出二兩銀子的聘禮,也找不到合適的人,稍微疼女兒的人家都對他家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