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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旁觀者(其一) (1 / 3)

9月27日,距離國慶還有4天,人們似乎都很開心,不論窮困的,還是有錢的。尤其是在城區中心,歡聲笑語充滿了人來人往的街道。

但是總有特例不是這樣的。距離城區中心大約三四十里地的城郊,四周圍都是黑色的,很靜,便現在是白天,人聲是沒有的,有的只是髒水窪旁邊黑貓的“喵嗚”的叫聲。

另外還有一處很大的聲響,那是在一棟褪了色的灰黑色的破樓中傳出來的。破樓裡也格外靜,顯得爭吵聲很大,那爭吵聲是三樓中一處住戶發出的。也可能是最後一位住戶了吧。

“為什麼!為什麼!”一位十分癲狂的中年男子用他的大手緊緊地握著他面前癱倒在地上的中年女人。

女人流著眼淚,紅色的眼角無聲地訴說她的委屈與苦難——這二十多年來的、來自某個負心漢的產物。

活了這麼大,我有個問題直到最近才有點眉目。“愛”是什麼?我問過許多人,得到了許多不同的答案,但我總是沒找到我認為對的那一個。最近我才發覺愛無所謂對錯,它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愛”是什麼?我想它是最純真情感是發自內心的渴望,渴望得到,從最愛的人那裡。也渴望奉獻,給最愛的人。二者相輔相成。

這是我目前所能給出的膚淺的答案,或許它不被認同,但就像我剛才說的對於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因而也不必否定我的看法。那依我膚淺的想法來看,“愛”大底有三類。準確來說應該是兩類。

這第一類“愛”或許不應叫作愛,這種型別的“愛”是十分不對的,至少我認為它是一個錯誤——以愛之名,做成全自己的事而不關心“被愛者”的感受,它更像是工具。

而第二種愛跟我的想法差不多,是種高尚的情感,而這第三種,便是第二種到第一種亦或是第一種到第二種的一箇中間態。

旁觀者之章所講的便是這第三種愛。很殘酷的一種愛。

回到故事中,癲狂男子見到女人的淚水,心臟猛得一跳,雙瞳變得很大,他變了模樣不斷道歉,一臉的擔心和歉意,在他脖梗處原本亮亮的似蛇的圖案變得很淺。

他鬆開了雙手,腦袋“喔哐”地撞在地上賠罪,他挪動膝蓋向前欲伸手觸碰女人,但他停了下來。因為女人此時正驚恐地蜷在一起。

他搖了搖頭“不對,不對,不是這樣的,欣兒,我不是,我不想這樣的。”他道歉但毫無用處。於是他只好逃跑了,跟二十年前一樣。

男人走後,女人將頭埋進雙腿,不停哭泣。在半個小時前,她還如往常一樣收拾東西準備去工作,工作的地方有些遠,她要坐車一個多點才能到,她的工資很少,來往車費便要耗掉大半,但她不覺得很苦。

她的兒子是她最驕傲的唯一的孩子,也是她的精神支柱——支撐著她這二十多年來的人生。在她兒子成年時,她很高興,兒子要去參軍了,他說他要成為一名戰士保家衛國,保護母親。

但參軍的缺點便是她不能再多見他一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兒子說他每年10月1日都會給母親寄信件。

女人同意了,10月1日這天於是變得更重要了——他的兒子出生的日子,也是一年中難得的、能與兒子交流的日子,雖然是用書信形式。

女人名叫安欣今年剛好48歲,本來是偏遠山區的一個農家女人,但她生得美,與這山區格格不入。

於是三十年前,也就是她風華正茂的年齡,18歲,她被鄰村一個志向遠大的青年(他也是18歲)吸引了,男人便是方才的那位癲狂的男子。

男人叫項山,有些知識,讀過書。年少輕狂的他渴望去大城市打拼一下,他的這種熱情與決心以及他的風度與山區也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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