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連結發我吧,我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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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根深重:“需要用電腦登入嗎?”
輝:“不用,手機就行。”
得,連電腦都不用,絕對是個騙子。
網站點開後,純黑一片,過了兩秒,上面跳出一段協議——
歡迎來到藍星遊戲公司開發的近百分之百真實遊戲——藍星o
li
e,為確保您的遊戲體驗,請確認簽署以下協議:
《藍星o
li
e遊戲許可及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藍星OL”)……
一、【定義】
1.1本協議:指本協議正文、《個人賬號使用規範》《藍星遊戲隱私政策》《藍星遊戲隱私保護指引》《個人賬號隱私保護指引》、遊戲規則及其修訂版本。上述內容一經正式釋出,即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遊戲規則:指藍星OL遊戲服務方不時釋出並修訂的關於藍星遊戲的使用者守則、玩家條例、遊戲公告、提示及通知等內容。
1.3……
十、【其他】
10.1藍星遊戲有權在必要時變更協議條款,您可以在藍星遊戲的相關頁面查閱最新版本的協議條款。本協議條款變更後,如果您繼續使用藍星遊戲服務,即視為您已經接受變更後的協議。
楊冬看了一下,基本上是每個遊戲公司,都會用的許可協議。
很正式,像這種協議,正常網民看都不看直接點【我同意】。
但是,楊冬曾經做過一件蠢事,一字一句的讀各大場商的遊戲協議。
故而,他敏銳的發現,這份協議在【定義1.1】中欠缺最重要的一項——《網路遊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
它是官家的條款而非企業條款,只有這項條款,才是真真正正,保障網民隱私不被侵犯的條款。
不過這年頭騙子做到這地步也不容易了,他的身份資訊現如今也就值兩塊一條,左手轉右手說不定只值五毛。
也無所謂了,騙就騙吧。
於是楊冬點下了同意,他萬萬沒想到……
點下同意的那一瞬間,
一個頭盔,
砸在他腦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