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之後,確定女孩沒有生命危險,大叔這才想起來,自己兜裡還有個手機呢,趕忙拿出來一看,發現螢幕裡面已經進水了,徹底報廢。
旁邊的路人在仰慕大叔行為的同時,也為這個手機感到惋惜,好幾千塊呢,得賺大半個月才能再買一個。
大叔有些心疼地看了眼手機,但並未多說什麼,這女孩剛死裡逃生,他也沒指望她能賠自己一個,能把人救上來就已經很好了。
但周圍的群眾們都覺得,應該讓這個女孩出錢買一個,就算女孩身上沒有錢,女孩也可以跟家人說說,相信家人也會很爽快地給錢的。
畢竟,就算是在尋常時候,我們不小心弄壞的別人的東西也得賠,更何況人家還救了自己的命呢?
聽到周圍的竊竊私語,女孩又看了眼大叔,見他還在那心疼地看手機,認為他這是故意想要用輿論的壓力來讓自己賠,簡直是太噁心了。
於是,她哪裡還會記得剛才的救命恩情,第一時間就想:我的利益絕對不能遭受損失,必須佔據主動!
總不能差點死掉,還得被人敲詐個幾千塊錢吧?
大叔還沒說什麼呢,女孩立即陰惻惻地說道:“大叔,我覺得這個手機的損失應該由你自己承擔,你覺得呢?”
“什麼?”
大叔愣了愣,他也沒打算讓她賠啊,可她突然說這話是幾個意思?
女孩繼續道:“是吧,畢竟我又沒讓你救我對不對?誰讓你救我的?我又沒求您救!”
女孩絲毫忘記了,自己在水裡奄奄一息,喃喃著求救的模樣。
或許,在她看來,沒有這個大叔救自己,還會有別人來救吧……
而且,要是別人救的話,還不至於要賠一個手機,是這個大叔自己不懂事。
他怎麼不把手機丟在岸上再救她?
都是成年人了,為什麼要這麼為難我呢,他怎麼不自己為自己的選擇買單?
唉,她怎麼這麼倒黴呢,攤上這麼個事多的……
她剛才可是差點死掉啊!
一想到這,女孩看向大叔的眼神就充滿了厭惡,覺得這人真是沒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