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的丁雲和村長,已經徹底商量好了接下來的事宜,土地是直接還給了村集體,房子也由丁雲捐給了村裡。
由村集體改造成為老年活動室。
村集體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替丁雲維護她外婆的墳墓,逢年過節,或者冬至忌日之類,丁雲如果沒空回來,他們需要幫忙燒點紙錢啥的,總之還是很寬鬆的,總體來講絕對是村裡佔了大便宜。
因此村長自然沒啥不願意的,很爽快同意,同時還表示餘曼那邊的麻煩。
他們村裡一併接手了。
為了讓村長幫忙更簡單,也更理直氣壯些,丁雲順帶著還把原身外婆留下來的遺囑交給了村長,她外婆可能早就覺得自己不會善終,所以特地提前留下了遺囑,遺囑內容就是自己的所有資產全部都交給自己的外孫女,由外孫女繼承家業,至於女兒,反正已經在外面成家立業了,據說日子生活的還很不錯。
有車有房,家庭年薪百萬啥的。
完全用不著她這糟老婆子操心。
當然了,這份遺囑其實也不是一開始就有的,甚至開始內容都不是這樣。
據原身瞭解,她外婆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經寫了第一份遺囑,只不過隨著年紀變大以及發生的事變多,她的遺囑內容也一直不斷變化,譬如在原身還沒出生的時候,她的遺囑內容就是死後遺產都給女兒。改成給外孫女是直到原身五歲,餘曼連續四年既沒有給一分錢生活費,也沒有回來看望她們祖孫兩個。
於香蘭擔心自己死的時候,自己外孫女還沒成年,所以特地改了遺囑,改成將遺產都留給外孫女,這樣即便外孫女沒成年,應該也能靠著這筆錢唸完大學, 找個工作,能夠獨立生存之類的。
有關於這方面村長雖然不知道。
但有遺囑無疑更好。
他們幫起忙來,也理直氣壯些。
這邊丁雲剛跟餘村長商量完相關事宜,餘曼就有些虛弱的找了過來,質問他們對自己做了什麼,為什麼自己感覺頭好疼,很虛弱,還質問他們把她媽屍體弄哪去了,家面怎麼只剩下牌位了。
丁雲出於考慮到她這做女兒的,確實不太好光明正大跟她媽對罵或互毆。
所以很適時地站到了村長後面。
讓村長跟她媽PK。
既然能借別人的勢,自己又為啥要出力呢,在背後加油鼓舞也很舒服啊!
而村長則是相當給力,當場就一邊解釋,一邊揶揄起了餘曼,餘曼則是反過來罵他們想草菅人命,自己都磕昏迷了,竟然也不知道把自己送到醫院去。
就這麼放任自己躺著之類的。
說到這,餘曼感覺自己頭好像又有點疼了,而且根本記不得自己昏迷之前和昏迷之後發生了啥,一時間內心真的有點慌,當即便顧不上跟村長繼續吵。
而是掏出手機就聯絡了輛出租。
並且計程車一來,便趕緊上車,讓司機把自己拉到縣醫院去,要去檢查。
在她看來,還是小命要緊,先去醫院看看自己有沒有什麼問題,有問題就趕緊治,剩下的事,完全可以慢慢來。
是她的東西,誰也搶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