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她孩子滿週歲,這才開始隔一年或隔兩年回來一趟,一開始回來是為了訴苦,說自己在那人生地不熟,孃家連婚禮都不參加,害得她被人看不起。
不過被原身懟了幾句活該,自己選的路怪誰之後,她也就不怎麼訴苦了。
改成借錢。
大體就是她要帶孩子沒辦法上班賺錢,然後老公那邊又把錢都給婆婆,她跟婆婆要錢太困難了,生孩子的時候住院請月嫂都是自己花的錢,嫁妝都花的差不多了,所以想回來借點錢養孩子。
說等孩子大了,自己上班就還錢。
原身是又氣又惱,恨不得一分都不借給她,可終究是自己親閨女,總不可能真看她受苦,最後只能補貼一點唄。
一次三五萬,不多也不少。
直到最近幾年她婆婆去世,她丈夫雖然依舊沒把工資都給她,可好歹給了一半當做生活費,這才沒怎麼再借錢。
彼此關係不好不壞吧,比尋找親戚好一點,但要說真母女情深也談不上。
這種情況下,如果將丁雲覺醒前世記憶的事告訴郭海娟的話,在眾人看來還是較冒險的,即便有禁言令也冒險。
一來是她離家很遠,回去之後真的是想管都鞭長莫及啊,二來就是告訴她這件事後,肯定得補貼她點修行資源。
都是一家人,她還能瞞得住她丈夫和兒子女兒不成,她丈夫一旦深究,很容易就能發現根源源自媳婦孃家郭家。
即便有禁言令,說不出具體原因。
但覺得郭家不對勁是肯定的。
總之這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所以沉默許久之後,無論是丁雲丈夫郭景還是她兒子兒媳,都強烈反對。
他們一致認為此事得從長計議。
就算要告訴,那也得等他們家能扛住事,最起碼家裡一眾人等都突破到金丹境界,有一定抵禦風險的能力再說。
大不了到時多給郭海娟一些補貼。
但如今還是低調和安全要緊。
對此,丁雲並沒有強求,畢竟她就是對此事有些猶豫,才會特地提出來全家一起討論,她要是毫不猶豫,絕對要做的話,那就不用討論,直接去做了。
她那女兒最近十幾年,總共才回來了六七趟,關係早就淡薄了,那個女婿見面的次數更是不超過三次,絕對不值得他們家信任,確實不適合告訴他們。
反正原身遺願也沒提到他們。
所以還是回頭再說吧。
而緊接著,當然就是分東西,並且在分完丁雲拿出來的那些東西后,全家人就都趕忙各自回屋,睡回籠覺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