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打完兒子,又跟邊上其他親戚打了聲招呼,蘇碧霄就拽著金鑫鑫強制組隊,然後迅速化光,進入巫師宇宙海。
他們母子兩人一走,丁雲就不由將目光看向了她親媽,蘇雲霄,不過蘇雲霄卻是直接擺手搖頭:“你不要看我。
我不可能跟你一組,我的計劃是以天空王冠洗腦控制那些還沒有復甦的本土神明,幫助他們提前復甦,然後我為眾神之母,你跟我在一起只能做我的附庸神祗,我想你應該也不會願意吧。”
到底是親媽,很清楚自己女兒是什麼性格,丁雲顯然是不太願意一直給她親媽搖旗吶喊,做衝鋒小將的,所以聽了這話後,丁雲便立刻點了點頭回道:
“明白,那我們就各自為戰吧!”
說完丁雲便選擇了獨自進入巫師宇宙海當中,化光消失在了中心廣場上。
不過這一次,丁雲並沒有立刻出現在某一個將死之人的體內,而是出現在了一片浩瀚的宇宙海邊上,宇宙海內數之不盡的宇宙如同水滴一般隨波逐流。
每一個宇宙內又有無盡位面,層層世界以及不知多少殘破神國起起伏伏。
丁雲明白,她得選擇宇宙了。
巫師宇宙海中宇宙很多,多到每一個宇宙化作水滴,匯聚成為宇宙海,即便她擁有法則神器,也不可能因此一蹴而就,成為屹立於宇宙海之上的神祗。
還是得先進入宇宙當中的某一個世界,化作那個世界中的先天神祗慢慢發展信徒,點燃神火,高舉神國,一步一步的發展進步,至於將法則神器融入宇宙海對應的法則當中,那絕不是說成為主神,至高神或者創世神就能辦到的。
即便成為創世神,也只不過位比宇宙罷了,在浩瀚的宇宙海渺小如水滴。
必須得超過創世神的境界。
收束時間線,神魂意志連線上所有宇宙當中的同型別法則,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整個宇宙當中的對應法則執掌者。
才能夠完成任務。
將法則神器融入宇宙海法則中。
怎麼形容呢,拿太陽法則舉例,理論上來講,成為至高神之後,就已經能夠掌握某一個宇宙當中的太陽法則了。
那個宇宙無盡世界,無盡神國,無盡位面的太陽法則都會受至高神掌控。
但是宇宙之外,至高神管不了。
想要完成任務必須將權柄擴大,一直擴大到掌控整個宇宙海所有宇宙內部的所有太陽法則,才能融合法則神器。
這個境界已經超過了創世神。
可以稱之為仙俠側偽神話大羅,也可以稱之為本源宇宙海三千法則至尊。
丁雲他們這些存在實際上是沒有能力做到的,但他們有法則神器,法則神器直接連線本源宇宙的法則海,這使得他們不需要太過於顧忌法則領悟程度。
只要收集到足夠的信仰之力。
達到創世神的境界,就能夠直接藉助本源宇宙的法則海,使得自己暫時達到那個恐怖的境界,並藉機將法則神器融入到巫師宇宙海對應的法則本源中。
所以實際來講,丁雲他們只要成為創世神,就能算是有了成功的基礎,接下來只要不發生啥意外,鐵定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