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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土地啊,土地 (1 / 3)

雖然吉林行都司和奴兒干都司都在同一座城,但管理的範圍卻不同。

一個屬於軍戶區,一個在羈糜區。

說白了,一口氣吃不成一個胖子。

即使是朱誼汐再怎麼渴望北方,也無法一步囊括所有地方。

止步于吉林,是目前最佳的選擇,但卻不是最後的步伐。

吉林以南至開原以北的區域,都屬於軍屯地界,只要經過三五年的開墾,不出意外的話,這些地方都將成為東北的糧倉。

到時候水到渠成,一步步地助城,屯兵,再化為國土,這才是最佳的方案。

以道路為線,城堡為節點,一步步的擴張,羈糜的部落則成為了最佳的打手,吸納入大明體系中來。

由此,皇帝以及朝廷頒佈了換地政策:

凡軍中兵卒,無論是軍官還是小兵,亦或者勳貴,只要把勳田從關內換至遼東,其土地一律翻倍。

也就是說,如果勳田在關內有一百畝,那麼換成遼東地區,就成了兩百畝。

而對於那些男爵以上的勳貴,皇帝則強制要求,其三分之二的土地,必須置換到遼東。

此言一出,京城各府邸為之膽寒。

這對於他們來說,實在是太過於殘酷。

凡是到伯爵以上的,基本上入軍的時間都在湖廣幕府時期,一部分的土地在湖北省,這些如今都成了上好的水澆地,一年兩熟,價值翻了數倍。

而到了南京以及北伐之後,土地就到了河北,順天府地區,這些都是好地啊。

規模,自然也不小。

暫且不提百分至一的功勳點,就說皇帝在南京登基、北京遷都後的賞賜,也絕對不少。

僅僅為了補償爵位絳襲,朝廷規定的勳田上,伯爵賜地十頃,侯爵五十頃,公爵百頃,就足以傳家了。

勳田不得買賣,不得轉讓,更是不得分置,只能由皇帝沒收。

就拿酇國公趙舒舉例,哪怕他不熱衷於擴地,僅僅只是詩書傳家,如今他家的土地,就超過了兩百頃,也就是兩萬畝。

無他,國公的年俸達到了五千石,外加五千塊銀圓,以及官祿,除去府宅的支用,一年能剩下個四五千塊。

這時候的錢莊存錢還得給利息,那就只有擴充產業了。

買商鋪,經商,再用賺來的錢來購置土地,短短數年時間,土地就達到了兩萬畝。

在如今這個投資渠道狹窄的世界,買賣土地是最保值的手法。

自然而然,土地兼併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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