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聽著這話,嘆了口氣,這些話自己是可以感同身受的。
但他不能再聽下去了。
再聽下去陳年也得破防。
於是回到櫃檯那裡,從一個抽屜裡面取出來一張紙,然後回到堂裡放在思思的面前。
“這是什麼?”思思抬起頭來,醉眼朦朧的看看這張紙,又看看陳年。
“這是我們麵館的老闆兒子找不到了,所以這附近都有尋人啟事,不如這張你拿回去,也可以幫忙留意一下,怎麼樣?”
“有什麼好處麼?”
思思聽著這話,心裡想要當場答應下來,可是看著陳年這張臉,雖然衣服寒酸,但是難掩其中氣質,光是看臉的話,無論如何都不像一個廚子,這種容貌就算是放在百樂門裡,那也是能成為明星的啊!
因此話到嘴邊不知道為什麼就變成了現在這一句。
“好處?”陳年沒想到對方會這麼說。
不過,他也不覺得思思能找到人,這麼做無非就是多一分的可能性罷了,但是對於和師傅來說,多一份可能性,那就是多了一分希望。
“如果能找到的話,我送你兩首歌。”
“你會寫歌?”
“會一點吧。”陳年說的時候稍稍有些臉紅,畢竟那些歌說起來,也不是他自己創作的。
“我不信,那你要付定金。”
“定金是什麼?”
“先給我一首。”
“現在?”
“明天!現在我都喝醉了,記不住。”
“好。”
“空口無憑,立字據。”思思顯然是醉著跟陳年槓上了,否則平日裡的她斷然是不可能跟陳年這種人說這麼多話的。
陳年就只好從旁邊拿過一根筆,然後在傳單的背後刷刷刷的寫下幾行字。
“如果思思能找到何師傅的兒子何淼,我陳年就送她兩首歌,但需要先付一首歌作為定金。”
然後陳年刷刷刷的在下面寫上自己的名字。
陳年。
陳年用的是繁體字,現在三十年代,簡體字都還沒有普及。
而且這繁體字,陳年之前在陳麻婆飯鋪的時候就已經都學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