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他選擇透過法律途徑,要將幾人繩之以法。
可在他把甘雲文等人告上法庭後,對方背景太強大,很輕鬆地偽造不少假證,證明他們沒有犯罪。
何況當時也沒有目擊證人,所以就連法律,也拿他們沒有辦法。
沈良很不甘心,每天都痛苦在找目擊證人的路上,誓要將幾人送入牢房。
他的父母看到他這樣,很是痛心,決定不遺餘力地要幫兒子解決這事。
他們變賣家中酒樓,得到了筆鉅額資金。
然後做出一個重大懸賞,尋找那晚的目擊證人。
這讓甘雲文等人多少有些慌亂,但更多的是憤怒。
於是,幾人商討得出一個主意。
殺人滅口!
他們先是花錢找人精心策劃了一場車禍,謀殺了沈良父母。
然後又僱人去殺沈良。
還好沈良機靈,沒有被那半吊子殺手殺死。
但也是受了重傷,左手被齊腕砍斷,右腿變瘸,成了一個慘了吧唧的殘疾人。
整整一年的時間,他都只能待在髒兮兮的橋洞中暗地養傷。
傷勢恢復得差不多後,他才重新出現在風城街頭。
這一刻,他的腦海裡就只有一個想法:復仇!
死都要復仇!
他知道甘雲文那幫人背景強大,法律途徑根本行不通,想復仇,唯有以暴制暴!
他曾耗費過很長時間,摸清了甘雲文等人的活動範圍,很愛去比利時酒吧玩樂。
剛好,比利時酒吧的經理是他父親生前的一個朋友,看他可憐,便收留了他,讓他在酒吧打雜。
進入酒吧,他就想著伺機而動,殺掉甘雲文那幫人。
奈何,甘雲文那幫人每次一來都人數太多,有些還孔武有力,他一個斷臂加瘸子,斷然不是對手。
加之甘雲文等人也知道他在酒吧,對他心懷警惕,讓他連給一些酒水下毒的機會都沒有。
而甘雲文等人也未把他趕盡殺絕,反倒是把他當成了這酒吧的一個最大樂子,每次進來都會對他做盡各種羞辱。
讓他最難以承受的是,他們總會把陳芷珍掛嘴邊來當他面羞辱,說什麼水真多,真爽,那晚應該多來幾次。
沈良幾次氣得差點拿起水果刀去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