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簽訂合同以後,必須給這家“霍沃思娛樂公司”打工五年!
而且這期間有什麼意外發生,公司還不給賠付!
還要在劇組的時候,隨時承擔起照顧藝人的責任!
更更更讓顧妙妙無法接受的是這個合同最後一條寫了,如果替身在這五年內敢擅自辭職的話,就要賠付公司一千萬元!
顧妙妙很想問,這是在招工,還是在找冤大頭財神爺呢?
負責籤合同的人事見顧妙妙不籤,眼中露出了嫉恨,鄙夷的神色,說的話也帶著一些嘲諷的意味。
“小妹妹,你年紀小,不懂規矩不怪你。你要清楚和明白的知道,是你有求於我們公司,而不是我們公司有求與你。這份合同,你若是不籤,那請你離開這裡。”
人事覺得,顧妙妙不過是一個小丫頭。
就算她的武術練得不錯,可是對於成年人世界裡的合同裡的陷阱,也看不明白。
看明白了那又如何?
人總是要對現實低頭的!
“呵呵……”
顧妙妙輕笑了一聲,被這個人事的話給氣到。
“難道你們公司之前,也是這麼籤合同的嗎?”
“不然呢?”
人事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你只不過是演員的一個替身而已,一天給你一百的生活費已經不少了。”
“你以為我是嫌棄工資少?”
顧妙妙抬眸,質問那人事。
人事反問:“不然呢?”
那些當替身的,尤其是女子當替身,哪個不都是因為容貌不太好,但是又想要拍電視才來的?
雖然眼前的這個小姑娘,長相堪比明星。
可既然是來應聘替身的,那就要簽署替身的合同。
他們公司給這些心懷演員夢的替身演員,圓了他們想要當演員,想要拍電視的心,沒有問他們要錢就不錯了!
居然還敢錢少?
“我告訴你,我們公司要招人的話,有無數的人想要進來。你要是不想簽約,就趕緊滾!”
顧妙妙仰起頭,語氣平靜且霸道。
“滾,我是不可能滾的,我要你跪著送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