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怎麼也沒想到,老媽連結婚證都看了,兒媳婦也見過,還不善罷甘休;非要讓他辦婚宴,這是鬧的哪一齣?
“當然得辦婚宴了!”
程玉珍理所當然答道:“哪有結婚不辦宴席的?
“我剛從結婚證上看到了,輕璃大你三歲多,這是好事啊,俗話說‘女大三、抱金磚’,我看你畢業後能賺到錢,都是她帶來的好運。
“你放心,辦婚宴的錢不要你來操心,我都想好了。
“自從開了【巧媳婦超市】後,家裡每個月都有點積蓄,再等上一兩個月就夠。”
在她的固有觀念裡,結婚證僅是法律上的意義,讓親朋友好友認可的最好方式,還是得辦婚宴。
“媽,是不是倉促了點?”
沈暮大吃一驚,他和柳輕璃的事情有點複雜,一時片刻說不明白。
並且,他也沒法跟老媽去說。
在他看來,即便與美女富婆有結婚證,那隻不過是初期利益交換的形式而已。
現如今兩人之間的關係,只能算作是談戀愛。
真要上升到辦婚宴那種程度,時間顯然還早了點,至少他還差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求婚!
可求婚這種事吧,必須得找到合適的契機才行。
哪怕他相信柳輕璃不會反對,在事業沒有真正成功之前,也不能這樣做!
“有啥子倉促的,我一直在等著抱孫子呢。”
程玉珍自然不會明白兒子在想什麼,她還有充分的理由。
“媽……”
沈暮靈機一動:“這件事不能聽你的,無論如何,都得再等一年!”
“為啥子?”
“輕璃她爸過世時,她曾許諾,十年內不辦喜事;如今十年未過,我不可能和她去提婚宴的事。”
“啊……還有這種事?”
“不然以輕璃的優秀,你覺得能留到現在被我碰上嗎?”
“那倒也是!要不是走夜路踩了狗屎,你可配不上人家輕璃。”
“媽,你說話能不能給我留點面子?”
“我說的是實話。”
“……”
不管沈暮高興不高興,暫時是把老媽給穩住了,順口問了句,今天逛下來後,覺得魔都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