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尹文禮多番打聽,不僅打聽案發當時的情況,也想方設法打聽了葉貴方方面面的情況。
隨後,又去找縣令齊益民溝通。
尹文禮畢竟是舉人,而且又是江南鼎鼎有名的才子,見面之後,齊益民的態度還是很熱情的。
雙方客套了一番之後,便談起了靈佳這樁案子。
“大人,或許你也聽說了靈佳與不才的關係,她是拙荊的孃家親姐,當年……唉,這事也不也罷。”
聽到這話,齊益民不由笑了笑道:“其實這案子已經傳開了,不少百姓都知道了她們姊妹易嫁的離奇往事。
說起來,你大姨姐當年的確目光短淺,這才導致了今日之惡果。
箇中緣由,本官也多方打探過,從情理上來說,她的確值和同情。只是……”
說到這裡,齊益民嘆了一聲:“現在這案子鬧的沸沸揚揚,葉家一口咬定靈佳在外面有男人,還說靈佳是故意謀害親夫。”
“那大人也不能由著他們說。”
“本官自是不會偏聽偏信,只是,葉家在餘東縣根深蒂固,找了不少鄉紳助勢,本官也有些為難。”
“大人,據不才所知,葉貴自從搬到我岳父家之後,便與葉家幾乎斷了往來。
而且不才也打聽過,葉家早已家道中落,家中情況相當複雜。
此次之所以不遺餘力替葉貴出頭,想來大人心裡也有數,他們是聽說靈佳攢下了不少金銀財物,想要藉此機會敲詐一筆。”
齊益民苦笑道:“這一點,我心裡自然是有數的。葉家其實已經提過要求,說葉貴是葉家的人,其財產理應由葉家接手……”
一聽此話,尹文禮不由嘲弄地笑了笑:“葉貴哪有什麼財產?這些年他吃的喝的穿的全都是我岳丈家的錢。
大人,有一件事葉家或許忽略了。
當初靈佳的確是嫁到葉家去的,但也僅呆了兩年。之後便回了孃家,再也沒回過葉家。
而葉貴也跟著去了,理論上說,他這算是心甘情願入贅張家。
既如此,他又在外面花天酒地,甚至還金屋藏嬌,靈佳完全有理由將他掃地出門,而不是由葉貴寫什麼休書……”
這麼一說,齊益民不由眼神一亮:“對啊,我怎麼沒想到這一點?”
按規矩,女人嫁到男家,那就必須由男家寫休書方才算正式脫離夫妻關係。
入贅則反之,是由女方佔據主動,可以將男的掃地出門,淨身出戶。
“大人,這一點便是案情的關鍵所在。
葉貴夫婦二人在孃家呆了五六年,一切開銷全都是花娘家的錢。
所以,這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入贅。
當時,我岳父岳母心裡也很高興,當葉貴當作兒子看待,還將家裡的產業交給葉貴夫婦二人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