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長明被攪進一樁貪汙案。
紀委專案組在調查中發現,有一筆二十萬元的治沙資金去向不明。這錢是香港一家民間組織以捐贈的方式捐給沙漠所的,總數為六十萬。沙漠所研究後,決定拿這筆錢支援沙縣,培育第三代防護林,援助專案具體由鄭達遠落實。可是查賬時卻發現,沙縣只收到四十萬,另二十萬不明去向。
龍九苗一口咬定,這錢讓鄭達遠私吞了,說沙縣的專案包括課題都由鄭達遠負責,別人插不上手。調查組也覺蹊蹺,他們雖不相信鄭老會幹這事,卻又一時找不出證據來排除。
沙漠所的財務管理十分混亂。表面看,每一筆資金都有審批,都有所長鄭達遠的簽字,可細究起來,這些簽字就十分值得懷疑。例如:有一筆十五萬的資金,錢花出去半年了,課題組才補交了審批報告,連同資金髮放表還有發票一併由鄭達遠補籤。鄭達遠也真就給簽了。財務呢,只要有課題負責人的簽字,有鄭達遠最後的審籤,他們就做賬,對資金的使用情況,具體走向,一概不予過問。甚至有些白條子,他們也拿來做賬。調查組一問,他們還挺有理由:“我們多是跟農民打交道,錢都補償給了農民,你跟農民要發票,有嗎?”
而且所裡很多資金都是有頭無尾,頭尾不符。領取時是整數、大數,回來報賬卻是分期分批,有些甚至就是有去無回。科研所多年的習慣,評價一個課題或專案,只看這課題搞了多少年,搞出什麼成果,最終是否得了獎,是否在下面推廣,是否產生效益。至於錢的事,很少有人過問,他們認為錢是為課題服務的,搞課題就得花錢,至於怎麼花,那是課題組的事,要是盯著這事兒不放,還像個科研人員?
就在調查組從亂麻一樣的線索中尋找那二十萬的下落時,有人突然舉報,說鄭達遠在長達十五年的所長位子上,獨斷專行,大搞一言堂,任人唯親,將財務人員換成自己的心腹,導致沙漠所財務管理失去監督,財務形同虛設。而他本人則利用手中職權,中飽私囊。信上還列舉了鄭達遠前後負責過的幾個專案,其中有兩個就是省重點專案,鄭達遠從這些專案中拿走的錢,足足有二百萬!
檢舉信還同時舉報了江長明,說他是鄭達遠的親信,跟鄭達遠穿著一條褲子,幹著同樣的勾當。在五佛兩個專案上,江長明也有貪汙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他跟鄭達遠串通一氣,將沙漠所一筆三十萬的社會捐助款據為己有。
“無恥,真是無恥!”江長明忍無可忍,衝調查人員吼起來。他早就料到,有人會來這一手。“這是擾亂視線,想攪渾水。”他又說。
“長明同志,請你不要激動。”
“我怎能不激動?老師屍骨未寒,他們就急不可待跳出來,想往老師頭上潑髒水。”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們希望你能配合,儘快將問題查清楚。”
江長明是配合了,但問題是哪能那麼容易查清楚。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江長明才發現,老師在錢的問題上確實一團糟。不是說老師真就貪汙了,是老師壓根就對錢沒感覺,是錢害了他。
“我早就提醒過他,讓他別管什麼財務,他哪有精力管這些?就自個那點工資,還不知怎麼管呢。”
埋怨歸埋怨,問題還得進一步查。江長明拼命搜尋記憶,想把當時的情況想起來。可這太難,只記得當時的確是開過會的,會上老師好像說過,沙縣方面資金緊張,防護林配套資金不能到位,只能先把沙漠所這點錢拿出來應急。錢也確實是一次划走的,具體事兒還是他跑著辦的。
用了半月時間,江長明算是把檢舉信中屬於自己的問題給交代清楚了,他經手的每一筆款項,都花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經得起細查。唯有一小筆,當時是老師借去週轉的,說沙縣那邊資金緊張,顧了頭顧不了腳。當時江長明沒細問,將錢轉借給了老師,後來才知道,那筆錢老師買了樹苗,全栽到了二道樑子。事後江長明讓供應樹苗的單位出具了發票,只是因工作忙,一直沒下賬。至於信中檢舉的其他問題,純屬捏造。
中間江長明在紀委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去了趟師母那兒。他也是抱著一絲僥倖,如果找不到更有利的證據,老師很有可能就背上這口黑鍋,畢竟,那麼多錢都是在他手中流失的。江長明暗自猜測,老師會不會把一些單據或者業務單位的票據放在家裡?沒有,翻遍了老師的書櫃,最後連一張有用的紙片都沒找到。
師母困惑地問:“長明,你翻騰個啥?”
江長明不好意思地說:“我年前把一篇文章交給了老師,現在急著用,卻又找不到底稿。”
“你啊,跟你老師一個樣,總是丟三落四。趕快成個家吧,往後這些事,就交給媳婦做。”
找不到證據,問題就不能澄清,鄭達遠涉嫌貪汙的懷疑就不能排除。調查組本打算讓他再留一段時間,看能不能再找出點線索,不料周曉哲這邊發話了,如果江長明本人沒問題,就讓他立即回沙縣,那邊的工作不等人。
沒辦法,調查組只能讓江長明先回沙縣。臨走這天,江長明跟孟小舟之間爆發了一場戰爭。
接受調查當中,孟小舟前來看望過江長明,他的態度出奇的好,噓寒問暖一陣後,略帶神秘地說:“他自己的事情不交代,反倒要扯上別人。鄭老辛苦了一輩子,還要遭此汙衊,虧他能做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