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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時間緊迫 (1 / 2)

和我預料的一樣?魏仁浦果然提拔了竹奉璘,我的猜測是對的!

李延慶握緊了拳,於人群中看到了張正:“張叔,快去叫方誌和來!”

遭了,我好像下午才讓張正給方誌和準備酒食,這方誌和不會喝醉了吧?

不會不會,這時候的酒度數不算高,應該不會有事的,李延慶自我安慰著。

李延慶沉下心剛寫完一封簡短的信,張正就帶了方誌和過來。

“郎君。”中氣十足的聲音打消了李延慶心中的擔憂。

“現在去寧陵,能行嗎?”李延慶問完,抬頭看了看窗外的夜空。

此時還是寅時三刻,凌晨三點多,天還要三個小時才會亮,去往寧陵的五十里夜路危機重重。

方誌和低著頭,面無表情地回道:“易如反掌。”

“張叔,你帶著兩個人跟著方誌和去寧陵。”方誌和的鎮定令李延慶充滿了信心,不過為了以防萬一,還是讓張正跟著一起去較為穩妥。

李延慶又從桌上拿起信和一塊令牌遞給張正:

“這封信去了寧陵交給劉從義,這塊是歸德軍節度使府的令牌,也交給他,出了什麼事就亮出來,沒人敢動他們。”

李延慶寫給劉從義的信,是讓他立刻秘密地將蔣達抓回宋城來,若出了意外,驚動了竹奉璘,亮出令牌則可保住他們的性命。

說起來李延慶如此執著於抓住蔣達,乃是因為這時候的訴訟體系的緣故。

竹奉璘是官員,普通的百姓若是想向官府告發竹奉璘這樣的武官,除非是去開封皇宮門口,敲登聞鼓告御狀,否則依照律法,百姓首先就要受到三十大板,會非死即殘。

這是為了防止有百姓誣告官員,是對官員的一種保護,也是行政力量弱小的現狀下,必然的選擇。

不然是個百姓來告官,官府都要查驗一番,此時可沒有這麼多能查案的官員供朝廷使用。

因此就要設立一個告官的門檻,能扛得住三十大板的人才有告官的資格,雖然這種手段很極端,卻也是這個時代,朝廷的無奈之舉。

同時劉從義還是被朝廷追捕的前武德司人員,李延慶不可能冒著暴露劉從義的風險,讓劉從義或者他的親屬去告官。

而若是由吳觀這樣的官員來告發竹奉璘,那就只能向上級監察機關,也就是向御史臺檢舉揭發竹奉璘。

御史臺審理案件,需要很多繁瑣的步驟,大量的時間,這樣則會讓魏仁浦提前知曉做出反應,也就難以以此來攻擊魏仁浦。

至於李延慶這樣的高官衙內,雖然告官不用受三十大板,但因為不是當事人,無法向官府告發竹奉璘。

所以作為竹奉璘劫船同夥的蔣達,是最好的人證,必須要抓到他,審訊出供詞,然後用蔣達向州府告發竹奉璘,最為穩妥。

“喏!”張正高聲應道,帶著方誌和領命而去。

接下來就是和時間賽跑的遊戲了,必須要儘快抓到蔣達,將他押回宋城,靠著供詞寫出訴狀。

將訴狀提交給州府後,再由節度判官和節度推官兩人聯名審訊、用印,而後調動州兵趕往寧陵逮捕竹奉璘。

最後再將逮捕、審訊竹奉璘的奏摺遞交給朝廷。

與此同時,政事堂的李谷、王溥將壓下來的,提拔竹奉璘的札子遞到郭榮的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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