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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俊的信(下) (2 / 5)

出來時,我想拉著丁叮和她說幾句,可是她卻回以了我一句:“家俊,手的力氣要用行軍打仗上,如果用在女人身上,你用錯了器官。”

我被她刺的幾乎站不穩,她那一刻的表情我也永遠不會忘記。她看著我,眼神並不怨毒,有一點點憐惜,還有幾分感傷,只一剎那,隨即變的剛強堅決,她拂去我的手,自己離去。我看著她的身影,她走的很平靜,就象經歷暴風雨過後的梧桐樹,洗盡鉛華,卓然而立,我被她震盪,越來越覺得自己低微卑劣。

………………

我看了家俊的幾封信件,前面他寫的還有條有理,後面有一些寫的很是雜亂,他似乎是受到了很大的情感折磨,日記也寫的有些亂,我耐著性子又看了幾篇,最深刻的是一句話,從迷到悟有多遠,一念之間,愛到恨有多遠,無常之間。這是雲鄉禪師的一句話,他寫了出來。

家俊這樣做,我並沒有太多感動,雖然我知道他是想挽回我,可是他這樣做,只讓我感覺到戲劇的虛偽。

然後,有好長一段時間,他沒有再發郵件過來。

我看著發件的日期,最後一封信,卻是在昨天,昨天夜裡,我想了下,昨天?就在我和他通了電話之後?

我點開郵件,這封信,卻是他真正寫給我的。

“丁叮:

你還好嗎?

今天和你通完電話,回到家裡,拿筆往日曆上一劃,突然間驚覺,已經有一百五十天了,你離開我,竟然一百五十天了。

我不是一個對數字敏感的人,以前我對數字關心,那是關心我會收到多少酬勞,越豐厚的酬勞越讓我有成就感,如今,我成就感依然還有,只是,那有什麼用?當得到一份榮耀卻交換掉另一種快樂時,這種成就感就變的十分寂寞,漸漸的,也成為了我生活裡的一種負擔。

我真的很想你,也許你不相信,但是……真的。

想一個人是什麼樣的滋味,我細細的回味我們在一起的日子,每回味一次,心口就會痛一次。那種感覺,就象……牙齒患了病,想你時,它就會劇烈的痛,一直痛到腦袋裡,連帶著整根神筋都在顫著動,而想制止這種疼痛的唯一方法就是拔掉這顆牙,可是,我卻捨不得拔掉它,因為不拔,我還有痛的感覺,如果拔掉了,我連痛的感覺都沒法再享有了。

這就是我為什麼不願意和你離婚的原因,我情願天天想你時,牙齒在痛,也不捨得拔掉它,不拔,它還在,拔了,我卻連痛的權利都沒有了。

親愛的,我懷念從前,我想坐下來好好聊聊我們的事,哪怕你再對我吵一次,再對我鬧一次我也願意。可是每次看到你冷若冰山的眼神和把自己武裝起來象一隻刺肫樣的表情,我就感到尷尬,無地自容,雖然我在職場上,打了這麼多年的官司,早已練的一身偽裝,可是看見你,我仍然心虛膽怯就象被審判的罪犯。

知道我為什麼和你提離婚嗎?其實不是因為我偷情,不是我不愛你,我發生了另外的一件事,那件事突然而至,讓我也手足無措,陷入了沉重的矛盾之中,在那種矛盾的心理之下,我一時衝動就和你提出了離婚,對不起丁叮,你曾經說過,婚姻應該是雙方信任,有共識一起去珍惜的共同體,而不是一個人任性和衝動之下的發洩所,當其中一個人有了困難時要記得和伴侶傾訴而不應該隱瞞,但我卻隱瞞了你,我肆意妄為的照自己的方法去做這件事。我以為我所做的會是對你我的解脫,但實際上我所做的,不是對你我的解脫,而是對我們的又一種傷害。回首我所做的事,我好象並沒有深刻的去思量過這件事的後果,在任性的決定下,我卻給你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害,而我後來倉皇的想用全力去彌補我所造成的傷害時,我卻發現這一切回頭已遲,覆水難收。

對不起,提了離婚後,看到你為我做的這些事,我才明白你對我的愛,我很羞愧,實在不應該對你沒有信心,我應該認真的面對一切,坦然的接受一切,生活有什麼是過不去的嗎?沒有,因為活著就會有希望。

你願意相信我嗎?

親愛的,你離開我,我才知道,我這麼軟弱,原來,那個平時安靜的呆在我身邊的,從來不罵我,不責備我的你,已經成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擁有時並沒有覺得什麼,但在我失去時,我才感覺到,失去了,這樣痛。

我真的很想你,想讓你回來。

————家俊。”

我低下頭來,有些傷感。

滑動滑鼠,我在他的郵件前面點了刪除。

回到房間裡,丁鐺正躺在床上眯眼戴著耳麥聽歌,我過去坐回到床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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