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鐺走了,天也黑了,我湮沒在黑暗中。
黑暗象潮水一樣把我漸漸吞沒,外面小區其他人家的燈光開始漸漸亮起,可是我根本顧不得開燈。
丁鐺的話反覆迴響在我的耳邊,其實道理我不是不懂,身邊也有女朋友離婚的,前幾天還有一位朋友打電話來說:“丁叮,我換了個新老公。”
我當時就愣了,好傢伙,你怎麼說離就離,離婚的過程就好象切了一棵白菜?
“丁叮,其實有時候覺得離婚很可怕,親戚朋友全部都來勸阻,但真到了離婚的時候,只需要一個決心,簽了字,一切就結束了。”
我聽的目瞪口呆。
我實在不能想象,離婚會是這麼輕易從容的事,哪一對夫妻不是從戀愛期走過來的,風風雨雨,少則幾年,多則數十年,沒有愛情也有親情吧,離婚,說離就離?
我頭痛起來。
不對不對,我和家俊不會走到這一天,那句離婚,只是他的隨口戲話吧?
我真想打電話給家俊,他今晚在外面吃飯,一會兒他回來了我們怎麼面對呢?
我就那樣呆呆的坐在黑暗裡,新衣服被我坐的起了摺子,想了一下,我終於換下了新衣服,換下衣服時,我忽然間有點清醒,丁鐺說的,一種女人,天天打扮的很漂亮,整日裡,除了逛街打牌,美容睡覺,其他的無所事事,漸漸和男人距離越來越遠,這種女人就是我這樣的,那麼,家俊會不會也是嫌我總在家裡待著,缺乏新鮮感,因而對我產生了厭煩呢?
我看著手裡的衣服?或者,他嫌我買的衣服貴了些?
是的,我喜歡購物,對商場我天生沒有免疫力,每次我竭力剋制自己,和我自己說,不要淪陷了,被那些售貨員天花亂墜的言詞矇蔽了眼睛,不要買不要買,但每次經過女裝櫃檯,看著漂亮的衣裝,我總是灌了鉛一樣挪不動步子。而最後令我咬牙切齒的結果就是,我又無奈的抱著一件或者幾件衣服回來。
我的家俊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生我的氣了?
可是我絞盡腦汁的把自己打扮好,不就是為了讓他喜歡我嗎?
家俊是個律師,非常犀利非常成功的一位律師,當初我們認識的時候,他就已經小有名氣,只是沒有自立門戶。現在幾年過去了,他有了自己的工作室,有助手,做的案子也漸漸大了起來。一些小的案子,不需要他親自去做,只需要助手出馬,業內人士聽到他的名頭都會給他三分薄面,家俊才三十五歲,但是卻打下了那麼多成功的官司,他真有值得讓我驕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