嗦尼肯定一直都在研發各種可能性的音樂播放器。
數字播放器也有各種技術儲備。
但八九十年代的問題是,方向太多反而等於沒有方向。
譬如在錄影帶上嗦尼就是選錯了制式,導致後來在家用錄影機上輸得一塌糊塗,才病急亂投醫的去收購哥倫比亞影業。
所以這樣一臺看似小巧的音樂播放器,從立項到完成,意味著一個個雙項甚至多項選擇題,其中一個選錯,最後都會被市場教做人。
這其實也是焦盆廠商這個年代三天兩頭出新款,量產都很小的原因之一,試探市場反應,不敢隨便押寶。
荊小強現在提出來的完整方案堪稱瞌睡遇枕頭,全世界各大廠商可能都沒嗦尼更有實現能力。
堪稱應用電子的巔峰。
所以要做出這個比VAIO難度小很多的音樂播放器,不過就是兩三週的時間問題。
剩下就是如何策劃銷售,爭取以千萬級的銷量佔據全世界市場……
哇哈哈!
想想都開心。
可杉本也沒想到荊小強居然瞄著的是音樂版權。
音樂版權的收益有多大呢,二十年後杰倫哥的唱片在華人區大賣,他自己整年躺平啥新作都沒,也能歲入上億就不用說了。
有個小夥伴曾經幫他寫過五首歌,延續十幾年,每年也能拿幾十過百萬養家餬口。
這就是一旦網際網路化全球收錢的威力。
而一臺普通音樂播放器賣多少錢?
蘋果的IPOD初代,敢賣399美元已經是很不要臉的割韭菜、殺信仰了。
可那時候的硬碟儲存器、液晶面板成本就是貴啊。
上千萬臺銷售,刨掉生產成本、營銷成本能有多少純利?
能跟幾乎不需要任何成本的音樂版權銷售比嗎?
而且現在全球最大的音樂版權所有人,估計前三位就是嗦尼、荊小強、米高。
嗦尼當初收購哥倫比亞唱片、哥倫比亞影業的思路,都是盯著這兩家花旗老牌企業的歌曲、電影版權庫。
後來又在花旗、亞洲、歐洲大量扶持歌手,購買版權,很多港臺歌手都是他們的版權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