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時間一晃而過。
過去這一個月發生了兩件大事。
第一,超人在十分隆重的葬禮中長眠,許多民眾自發地走上街頭相送。
不過跟以前不同的是,這回超人的棺槨上沒有蓋上一副星條旗。
雖然聯邦政府強烈要求,超人本身一開始也並不介意,但洪非只用一句話,他就十分強硬地拒絕了。
“如果你現在蓋上國旗,那以後如果你去了其他的國家拯救其他國家的人,他們就可以給你頭上安一個叛國罪。”
第二件事,整個哥譚市的面貌與氛圍已經大有改觀。
現在整個城市裡,經常能夠看到一對對的警員在街上巡邏,不論白天還是夜晚,街邊的警燈總是常亮著。
那些曾經年久失修的路燈也被重新整修替換,條條街道充滿光亮。
至少,現在想要在哥譚市中找到一個幽暗陰森的小巷已經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了。
這種變化隨之而來的,是警局短時間內的突然爆滿,子彈消耗也在日益增長。
殺了多少人?
洪非也不清楚。
但看著眼前摘下面罩、換上警服的貝恩渾身仍然充滿殺氣,他就明白背後肯定不像表面那麼平靜。
把所有混亂殺機暗藏在黑夜,才不會影響到這座城市正面的整改。
“很難做?”洪非問道。
貝恩一動不動:“不難。”
“那就好。”
布魯斯在旁邊斜眼看了看貝恩,跟著說道:“一點都不好,死的人太多了!”
貝恩看都不看他一眼:“要做事,就一定會死人。”
“但是很多人原本可以不用死,他們還有家人!”
“如果他們不死,他們的家人也未必會變得更好。”
“你想過那些孤兒的生活嗎?”
“布魯斯·韋恩,你的福利院是擺設嗎?”
“我建福利院的目的不是為了讓你們到處把那些孩子的父母殺死!”
“請你搞清楚,不是每一個人都死了,而是那些違法犯罪在先,拒不合作,持槍抵抗的人才會擊斃,這是法律賦予警察的權力。”
“是,但我懷疑你們過度執法!”
“所以你就每天夜晚化身蝙蝠跟蹤警察?”貝恩看了一眼布魯斯,“說真的,要不是你還有用,我早就把你轟成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