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吃了一驚:“公司幾百萬的投資,大半都落入到了賀總的手上?秦總監你這指控有點嚴重了,有證據嗎?”
秦昆老實的說道:“有一部分有證據,有一部分沒有證據,但是能夠看得出來。”
“有證據的那部分,證據確鑿嗎?”柳青又問道。
“可以把他送進監獄。”秦昆道。
秦昆這是要告御狀了。
他也是試探了一下柳青的態度,才說出這樣的話來。
他覺得柳青應該是希望他告這個御狀。
如果自己的判斷有誤,那就只能打包走人了。
柳青心裡一喜。
沒有誰會喜歡自己的公司出一個大蛀蟲,那坑的可不是別人的錢,而是自己的錢。
甚至還不只是坑錢的問題,正如秦昆所言,還會讓公司錯過發展機會。
那才是最大的問題。
只是他有一些疑惑——既然秦昆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又對那個賀鋒不滿,為什麼不早一點把證據拿出來呢?
——難道我看上去有那麼英明神武嗎?
問道:“那些證據,你什麼時候獲得的?”
秦昆道:“一開始我就懷疑,著手收集證據,是四五個月前的事情。”
“那……為什麼以前不向總部報告呢?”柳青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秦昆愣了一下,然後苦笑:“賀總本來就是總部調過來的人,我不知道那裡面有多深的水,向總部報告,我不敢。除非我能直接向當時的蘇董事長報告。可是我沒找到那個機會,蘇董事長就沒了。”
這麼一解釋,柳青就明白了,說道:“秦總監你有心了。”
頓了一頓,又問道:“你想要這些證據換取什麼?”
他學歷低,沒有商場閱歷,二三十年的時間都是在底層摸爬滾打。
但這不代表他是一個傻子。
人家辛辛苦苦的收集證據,出於公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必定是有所求。
那個證據,不可能白白的給他。
他得問明白對方所求是什麼,才能確定要不要那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