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楓馬上拿起手機,打電話給周律師,向他諮詢一些法律知識。
周律師也算是江城楓的老朋友了,之前跟前公司打官司的時候,就是周律師幫他出謀劃策的。
於是,江城楓就在電話中,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跟周律師說了。
當週律師從江城楓得知,他已經透過截圖、錄屏等手段,及時將證據儲存起來後,欣慰地說:“做的好!只要你手中掌握了這些證據,就可以向警茶報警了,情節較輕的,也會被行政拘留,至於情節嚴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江城楓接著問道:“那他這個犯案程度,能讓他在警局拘留嗎?”
周律師如實道:“應該沒問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江城楓點了點頭,心情愉快道:“行,錢不錢的無所謂,只要能讓他在裡面住上一天半夜,就足夠了。”
跟周律師諮詢完問題之後,江城楓就在在小婷的陪同下,親自去警局報警了。
當天晚上7點,從警局回來後,江城楓剛回到酒店,還沒來得及吃飯,就登入了自己的微博賬號。
江城楓開啟微博,看了下私信,有些是粉絲髮的,有些是李韋粉絲髮的,還有些是路見不平一聲吼的“正義之士”發的。
“楓哥,出來說句話吧?我快頂不住了,對方火力實在太猛了。”
“心裡有鬼,不敢回應李韋了吧?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江城楓,你這個孬種小人,敢做不敢認!噁心死了!”
“楓楓,無論別人怎麼說,我都會一如既往的相信你,支援你,希望你能站出來,為自己說句話。”
“作為一名路人,雖然不知道事情真相是什麼,但我還是希望,你能勇敢回應質疑,而不是選擇沉默和逃避。”
看到這些微博評論,有好的,的有壞的,江城楓心裡還是挺感慨的,至少這個世界,不是隻有黑,也不是隻有白,也還是其他顏色。
平靜下來後,江城楓在微博上,曬出了報案回執單,並且配文稱:“對於李韋的汙衊和誹謗,我本來不想多說什麼,但是李韋的言論,不僅傷害了我,還傷害了我的粉絲,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所以,我直接選擇了報警,民警同志辛苦了,給你們添麻煩了,接下來的一切,就交給最信任的人吧!”
在這張報案回執單中,明確寫有“江城楓”的名字,原因是“被誹謗”。
接受材料及數量一欄中,寫著“受害詢問筆錄、電子資料。”
既然有受害人詢問筆錄,那就說明江城楓並不是委託公司,或者律師去報案,而是自己親自去警局解決此事,力證自己的清白。
江城楓在微博上曬出回執單,幾乎沒有任何隱瞞,就是希望大眾可以看清楚事實真相,同時追責造謠者——李韋。
江城楓這條微博發出去之後,一下子就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這場罵戰的輿論方向,也迅速轉向江城楓這邊。
不到5分鐘時間,這條微博的點贊、轉發、評論,都分別超過了上1000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