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劍,你大小也是一個家有絕學的‘行家’,幫我掌掌眼?”
“就這塊表?”林劍瞥了一眼,眼中閃過一絲驚豔。
白瀟點頭:“就是這塊,你看這地方……”說著將懷錶蓋子開啟,白瀟指了指栩栩如生的鳳凰頭部,“你看鳳凰的眼睛,原來是一顆蒼藍色的小鑽,現在卻變成紅色了。”
“顏色變了?”
白瀟鄭重地點頭。
她沒有明說,她的變身,肯定也與這有關。
“我瞧瞧。”林劍伸手將懷錶端了起來,仔細地開始打量。
半晌,他有些凝重地將懷錶放下。
林劍嚥了口唾沫。
“怎……怎麼,有看出什麼嗎?”白瀟緊張問。
林劍的表現,讓白瀟以為他看出了什麼門道。
“白瀟,你這塊表……”林劍突然抬頭看了白瀟一眼,用前所未有的語氣道。
“怎麼……”
“不錯!”
“嗯?”
“我是說……它應該可以賣不少錢!”
白瀟:“……”
她有種起身想把他踹飛的衝動。
神特麼價值很高,我找你是讓你幫我看看它是不是什麼法寶,你卻告訴我……它可以賣不少錢!
麻蛋,誰不知道它可以賣很多錢了,就憑這塊表精湛的雕工以及內部純手工的機芯,可以賣高價不是很自然的事嗎?
看來自己真是所託非人啊,這個林劍除了是個胖子外,壓根沒有半點道行啊,自己瞎了眼了居然會產生“他是高人”的錯覺。
其實早該知道的,跟他認識那麼多年,他除了守著家紙紮店……自稱是林家紙紮店第三代傳人外,貌似還真沒有太過異秉的能力。每天除了吃喝就是睡,偶爾不是捧著個手機看網路小說,就是喝著肥宅快樂水追看剛出的新番,然後網購一些塑膠小人舔著,無憂無慮快樂得像個兩百斤的肥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