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的人是戈登。
別看戈登是個局長,但身手沒得話說。
一套動作行雲流水,甚至旁邊的人都沒反應過來,皮特就已經被手銬拷住,按在地上動彈不得。
其他的警員聽到有人襲警,連忙掏出手槍。
愛德華看著這群警察的拔槍速度,感覺就很離譜,不然為什麼說他們是新手呢?
就你們這速度,剛把槍扒出來,老子特麼都在裝第二個彈夾了。
又看了看地上被壓著的皮特,愛德華覺得有些熟悉。
今天查資料的時候,看到了他的照片。
門德盟中學橄欖球隊…拉拉隊隊長皮特?
那個調查自己的新聞記者?
喂,等等,還真是他…
這傢伙,是來尋仇的嗎?
愛德華有些心虛,自己前腳才把人家的家燒了,結果後腳人家找上門來,他不心虛才怪。
但轉念一想,他又沒有露面,就算皮特知道自己的家被燒了,也不可能猜到是他乾的,可能以為是意外,比如出門忘了關煤氣什麼的。
“咳咳!”
愛德華咳嗽一聲,悄悄後退幾步,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探長,你認識他?”
愛德華連忙搖頭否認,“不……不認識,這……這誰啊?你們有認識嗎?”
其他人也是疑惑地搖了搖頭。
“等等,我是一名記者。”
皮特感覺得他們是不是搞錯了,自己只是在他們面前摔了一腳,他們從哪裡得出的結論說我要襲警?
就因為我摔了一跤?
這合理嗎?
計劃有點出乎了意料,皮特感慨世風日下啊,這看見良好市民摔倒在地,也不說扶一下,上來就是反手一按,大腿一跪,啥也不問,先手銬,這都是跟誰學的?
無奈之下,他只能把自己的記者身份說出來,不然待會說不定被當做恐怖分子給關進牢裡。
自己找警察玩遊戲,結果玩禿了皮,差點把自己送到牢裡可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