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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厲兵秣馬平反賊 (1 / 3)

袁州府城府衙,田有年看著手上莫謙的回信,頓時一口老血氣的差點就吐了出來。

“真是豈有此理,這莫賊莫非欺我官府無人乎?”

程之敦接過信件一看,發現莫謙居然在信中譏諷田有年,還說官府拿銀錢贖官員又不是第一回。

早在崇禎元年四月,贛州府安遠縣遭遇流寇蘇丫婆,囊計等賊,賊寇率眾數千人攻破安遠縣城,將縣城擄掠一空,綁走知縣沈堯封。

最後安遠縣城的鄉紳富豪一起集資,花了三千兩銀子才把縣令給贖回來。(此故事記載於江西通志。)

莫謙在信中說,反正官府用錢贖人已經不是頭一回發生了,既然有前車之鑑,這次拿點銀錢和糧食換一個六品通判和七品推官,這買賣可比安遠縣一個縣令的生意划算得多。

正是這信中的內容把田有年給氣的高血壓都上來了、幸虧程之敦就在旁邊,否則剛才見信的那一刻田有年怕是就得去西天見如來佛祖了。

緩過一口氣後,田有年對程之敦說道:“馬上給我傳令,讓石國柱和曹國祺明日就給帶兵趕來,本官要親手宰了這個反賊!”

程之敦知道田有年現在正在氣頭上,他只能勸道:“府尊,兩位大人集合鄉勇需要時間,如此倉促趕來,怕是人手不夠,沒有足夠的兵力,這莫賊不好剿滅啊!”

田有年當然知道這一點,只是他心裡就是氣不過莫謙寫信嘲笑他,所以才會失態。

既然程之敦已經給他找理由讓下能夠下臺,他也就就坡下驢道:“哼,便宜那個反賊了,再讓他猖獗兩三日,回頭看我怎麼收拾他!”

田有年這邊在組織兵力想要征討莫謙,莫謙此時也沒閒著。

莫謙不光把溫湯鎮及其周邊四村的田給分了,還把更遠處的七個村裡的田一塊分了。

莫謙用的辦法很簡單,帶著大隊人馬直接殺到村裡地主家,給地主兩條路走。

第一,把他全家殺了,然後把地主家的家產充公。

第二,交出家裡的良田,只留十畝地自己耕種,可保家財性命不丟。

地主看到這架勢,敢選第一條嗎?

只一天的功夫,莫謙便把七個村給完成了整合,並且把七個村的壯丁全部集合起來。

此時他的手下已經有壯丁一千兩百多人,這些人都是村裡的壯勞力,平均年齡僅有二十五六。

莫謙帶領周邊鄉民,幫助七個村的村民完成搶收。

在搶收完田裡的稻穀給百姓分完田後,莫謙馬上組織百姓把家中的東西全部搬往明月山上。

根據他的情報,田有年已經派人前往萬載分宜兩縣去叫援兵,相信不過幾日田有年就要帶著官軍攻來。

溫湯鎮無險可守,想要活命,唯一的辦法便是把百姓全部遷入明月山中。

莫謙把溫湯鎮外加十一個村的村民全部遷入山中,除了那一千兩百人的壯丁,剩下的百姓一律上山,不許在外逗留。

百姓們也知道莫大王攻佔了府城,還殺了朝廷命官,朝廷肯定很快就會派兵前來攻打。

為了保命,百姓們只能忍痛帶著家中的生活用品跟隨大部隊一塊上山。

幸虧明月山面積足夠大,而且還有山泉水,否則這麼多人生活都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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