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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現場考核 (1 / 2)

公開招聘刑名師爺的公告當天就分幾份貼到了各個城門口和公告處,七修城的老百姓對這破天荒第一次的衙門招聘都感到新奇,一時間口口相傳,街談巷議,上至九十九,下至才會走,男女老少盡皆知曉。

三日期限一到,果有三個揭榜的人出現在單莫比眼前。

一個五十多歲的布衣男子,鬍鬚半長,面容清癯,聲稱自己叫杜鳴,在附近江河城做過十年刑名師爺。

一個二十多歲男子,錦緞著身,長相頗為出眾,聲稱自己叫史亦臨,對審案斷案興趣濃厚。

最後這個就太令單莫比驚掉下巴,竟然是一個穿布衣的,身姿綽約的女子,看樣子也就和單雙綰一般大,不過神態鎮靜,眼神堅定,聲稱自己叫蒙柔寧,熟通當朝律例。

單莫比悄悄招手喚管事兒的衙役過來:“這女子是怎麼回事兒?”

管事兒的衙役叫李成,表情頗為無奈:“大人,咱那告示上沒寫男女老少,除了必要條件之外,就寫了個其他不限。”

單莫比一怔,點點頭,揮手放過了他。

李成長舒一口氣,在一旁側立。

單莫比問:“杜鳴、史亦臨、蒙柔寧,三位既揭了告示,自然是有些本事。下面本官就要考察一下你們對當朝律例的掌握情況。”

他伸手翻開手邊足有兩指厚的律例,瀏覽了一下幾百條律條的具體陳述,心中頗覺難度不小。

然後,他挑選出一條問道:“杜鳴,你來回答,在《刑律• 人命》中關於‘鬥毆及故殺人’一條如何規定?”

杜鳴聽了,面色得意,上前一步道:“凡鬥毆殺人者,不問手足、他物、金刃,並絞。故殺者斬。若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傷為重。下手者絞,原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餘人各杖一百。”

單莫比點點頭:“很好,的確是做過十年刑名師爺的人。那你再說說,怎麼區分謀殺、故殺和過殺?”

杜鳴道:“謀殺是事先謀劃的故意殺人;故殺是沒有預謀,突然起意的故意殺人;而過殺是因為殺人者疏忽大意或沒能預料到殺人的結果,非故意的殺人。”

單莫比追問道:“說得對,不過斷案時如何區分這三者呢?想來你做了十年刑名師爺,應該有區分的方法吧。”

杜鳴一愣:“這個,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案情來判斷,沒有辦法給出一個一定的標準來。”

這時,身穿一襲白衣的蒙柔寧上前道:“大人,在下認為凡謀殺者皆有工具,譬如平日不攜帶刀劍之人,殺人當日用刀劍殺人;再如投毒,必須事先準備好毒藥;放火,必須事先準備好油、火種等放火必備之物;爆炸,事先需購買好炸藥。所以凡備有作案工具者,不可輕信犯人一面之詞,輕判為故意或過失。”

她抬頭看了一眼單莫比,見後者聽得很專注,繼續道:“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的區別也很明顯,就是首先要看犯人的當場態度,如果殺人後曾呼救,或者曾經積極施救,或者曾崩潰自殺,可以免除故意殺人;另外被害人如果是在兩人衝突過程中因突發疾病死亡,這應屬於過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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