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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節:小瘋子的故事(中) (1 / 2)

為了辦宴席需要從主家拿點桌椅板凳瓷瓶鍋碗,然後宴席後你拿我一點,我拿一點理所當然的就人間蒸發了。

可惜村裡面的人這手段使用下來,居然還沒把自己家吃垮,賣房子賣地最後把自己給賣了進行抵押飯錢,徹底吃絕戶,也真的出乎了村裡麵人的預料。

這一輩子的母親覺得自己在野狗的環視下,挖骨割肉餵飽了野狗,吃飽了狗當然也就會散開。

可她忽略了當狗吃了肉,會激發兇性會變成狼。只有在狗依舊還在畏懼的時候,趕走他們,讓他們依舊保持畏懼,這才能讓他們夾著尾巴繼續當狗。

於是幾天後,自己和姐姐被叫上跟著村子裡的小孩出去玩,自己兩人一“不小心”遭遇了意外。

姐姐玩水的時候腳下打滑,沒有救回來淹死在了,村子外洗衣服的淺淺溪水中。

年幼的自己去救姐姐,也差點沒被淹死,多虧了好心的大虎二虎的老爹楊大勇,把只剩下一口氣的自己給救了回來。

至於為什麼一位長到了1米34的大姑娘,會在最深處不過50厘米的溪水裡能淹死,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畢竟腳下打滑,站著淹不死躺著不就淹死了嗎?

這就是自己那位剛失去了丈夫,大兒子的母親,從村子德高望重的老人口中,知曉女兒是怎麼沒的?小兒子怎麼也快死了,這件事情來龍去脈。

於是沒有理由辦不下去的流水席,在村中人的熱情幫助下再次開席,依舊是大魚大肉廣邀親朋辦七天的那種。

方超不止一次的猜想過,如果自己母親還能再堅持7天,是不是還要再加上小的,被抓錯了藥一命嗚呼,再來七天。

當然自己那姐姐的七天流水沒辦完,因為一點小意外草草結束了,雖然家裡的錢只能再支撐一兩天,卻沒等到那個時候。

事情再次突發了意外,為了感謝楊大勇救了自己兒子。

自己這一輩子的母親水性楊花,半夜三更在沒有出門的情況下,偷偷的把楊大勇給叫了過來,想要以身相許以作報答。

然後卻中途反悔,喊救命的動靜太大,驚動了外面吃席的人,畢竟有些人拋開臉面,一家人輪流替換,一家只能一個人,那就替換著來唄!

然後這這一輩子的母親,在發高燒的自己,床前哭了整整一天,找了村裡面所有長輩做見證,願意獻出家產帶著自己回孃家。

村裡的老人經過討論發了話,“姓楊的人,怎麼能跑到外家去?你可以走,但孩子必須留下,你想改嫁就改嫁,這個孩子村裡養。”

七八個熱情的親朋好友“護送”著自己娘和懷中的自己回了家,生怕出了什麼“意外”

畢竟自己娘,如果真回孃家了,村裡面的臉還要不要?孩子長大了,回村的話東西要不要還?不還那自己村裡面還是人嗎?都是同宗血脈的親人啊!

就像他爹楊光一樣,本來都死在外面了,這突然回來該是他的東西,村裡面咬著牙也要交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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