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弟,你有什麼辦法解決?”
裴寂和馬週二人也迷惑不解地看著李元景,不知道他有什麼辦法解決這困境。
李元景說:
“陛下,現在大唐有一種很不好的情況,就是高利貸。
那些有錢人,往外放高利貸,收很高的利息,許多窮苦之人急需花錢,只好去貸那高利貸,而高利貸利滾利驢打滾兒,只要你貸了,你貸的很少的錢,很快就會翻好幾倍,再也還不起了。
而我們大唐律例,還不起賬的,是要被關進大牢或者貶為奴隸的。
高利貸是讓大唐民眾陷入貧困、無法生存的最主要的原因。
二哥可以下一道詔書,關於民間借貸,利息每月不準超過本金的百分之一,否則,朝廷不但不予以保護,還會把本金和利息全都沒收,根據所放金額,以及利息的高低,把放高利貸之人關進大牢或者貶為奴隸。”
裴寂問:
“趙王,你讓朝廷這樣規定,那有錢人看把錢借出去了,也沒有多少好處,他們有可能就不借了,這樣朝廷也沒收不了多少錢,並且許多活不下去的貧窮之人,也借不到錢,那樣對朝廷,對放高利貸之人和貧窮之人都沒有好處啊!”
李元景說:
“我這樣讓朝廷規定,並不是為了沒收有錢人的錢,也不是讓貧窮之人因為借不到錢而窮死的,我們可以這樣。”
李元景把後世開辦國家銀行、發行國債的辦法非常具體地向李世民、裴寂、馬週三人講述了一遍。
李世民三人聽了,全都大為震驚:
這、這、這……
李元清想的辦法太了不起了、太好了:
禁止放高利貸,那麼富人們的錢,如果低息借出去,那他們就賺不了多少錢。
並且他們把錢借給私人,很不保險,一旦借錢的人還不起,那不管事把借錢的人關進大牢,還是貶為奴隸,他們的錢也都收不回來了。
但把錢存在銀行,或者購買國債,由朝廷擔保,根本不用擔心會收不回來。
在大唐,也有類似於銀行的錢莊,但把錢存在錢莊,不但沒有利息,還要收手續費,這樣除了做大生意、攜帶大量金、銀、銅錢實在太重、不方便,只好把錢存在錢莊,拿錢莊的銀票去做生意人之外,一般人是不會把錢存在錢莊的。
而把錢存在銀行,不但不收手續費,還有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