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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還錢 (1 / 3)

林汐從劉東昇跟林芬芳結婚說起,說到離婚,然後簡單的說了一些這些年劉東昇對他們母女幾個做的那些事。

李曉秋從來都不知道林汐是這麼長大的,聽得肺都要氣炸了。

她只能想到一句經典臺詞形容劉東昇,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金律師聽完點了點頭,他倒是沒有太多的感覺,當律師這麼多年,比林汐還慘的多了去了。

林汐接著道:“我是這麼想,飲料公司簽訂的那份無效合同,可以說是受劉東昇的矇蔽,這其中的損失,自然要找劉東昇去賠。”

“我其實並不在乎飲料公司那邊給我賠償多少,我的目的是透過給飲料公司施壓,從而拿到劉東昇名下的房子。”

金律師立即明白了,想了想,“這件事,按部就班的來是可以達成你的目的,只不過,可能花的時間有點長,過程可能也有點曲折。”

“首先,我們只能告飲料公司侵犯你的肖像權非法獲利。”

“這官司打完得半年一年。”

“飲料公司估計也會起訴劉東昇,但是什麼時候起訴,這就不好說了。”

“等這個官司打完,劉東昇肯定需要賠一大筆錢,他賠不出錢,法院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強制執行他名下的房產,然後將房子拍賣,這算起來只怕又得花一年左右的時間。”

“而且房子要轉到你母親名下,還要透過法拍才能拿到,這中間需要一系列的操作。”

李曉秋聽得頭都大了,同情的看著林汐。

攤上這麼一個爹,也是不容易。

林汐垂下眸子,她並不熟悉法律,也不太清楚打官司的流程,看來,之前是她想得太簡單了,她還想著,在林芬芳回來之前就將房子拿回來。

母親住在家裡也好安心的養病。

看來,想要儘快拿回房子,只能透過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了。

她笑笑,“那起訴的流程就先走著,我再看看有沒有別的辦法。”

說完,起身告辭。

兩人從律師事務所出來,李曉秋犯愁的道:“怎麼這麼麻煩,這豈不是要拖上幾年?”

林汐抿了抿唇,“這件事,你不用管了,我自己想辦法,金律師那邊讓他去走流程就行。”

李曉秋將林汐送回家。

林汐一個人關在屋子裡想了好一會兒,撥通了宋懷瑾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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