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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這不種族歧視嘛 (1 / 3)

幾千年前,世間突然出現了一隻靠殺人性命,奪取他人修為,從而造就自己成龍路的蟒精。

起初,它剛造成殺業時,還沒有人注意到是它乾的。那時人們都以為那些失去修為死去的人是因為與人賭命,修為抵不過人家,而被拿走了全部修為,以及一條命。

畢竟那個時候,妖、魔、鬼三族之中正盛行著賭命這一違反天道的逆天修煉之法。

那時三族的王上都被仙族的使者喊去大同福地附近的仙山上,重新修訂如安誓約去了。

當家中大人不在的時候,家裡的小孩們就總是會生出逆反和終於放鬆了,可以放肆一下的心理,從而做出壞事。

賭命這一件,便是那時候開始盛行的。

賭命賭命,顧名思義,就是拿命來賭。

人們相約在什麼地方打一場架,賭注或是修為或是生命,又或者兩者皆是。最後打贏的那個人,就可以從輸家那裡拿走一開始他們許下的東西。

到了那時候,若是輸家反悔的話,贏家就可以強行去取,什麼後果都不用付。

這個賭約最開始不知道是從哪裡流傳出來的,當人們開始發現這件事時,它早就已經流傳於三族之中,並且傳播甚廣了。

如安誓約的修訂用了好長一段時間,在這期間那蟒精就靠著賭命這一庇護,簡單了當的直接害人性命,取人修為。

當三族各自的家長回到家,發現家裡發生了這麼一件禍事,當即便下了死令,若誰還在與人相約做這種天理不容禍害子孫後代的醃躦事,就將那人打入噬魂谷,受盡噬魂剝骨永不超生的懲罰。

除此之外,他的家人孩子也會被奪取全部修為,驅逐到大同福地,至死都不能再回家。

若對於賭命的懲罰只有第一個的話,或許還會有人不怕死的繼續找人做約,但一旦加上第二個,可就沒人敢了。

至於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他們生來便不是尋常人類,所以就算被奪取全部修為,他們和生活在大同福地的人族也不一樣,身上還會保留著他們非人的特徵。

雖然有著如安誓約的約束,但自古以來人族就和他們非人族是仇敵,他們痛恨他們這種非人,所以若是被奪取修為驅逐到大同福地的話,那他們一旦被發現不是人族,就會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在懲罰只關乎於自己時,那些不怕死的人還會接著去賭,但當懲罰關乎起了家人孩子,他們就也怕了。

因此死令一出,賭命這種行為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就全部沒了。

這個時候,蟒精害人性命沒了掩護,自然便慢慢浮出了水面

被發現的時候,它正在吸食一個鬼族的修為,而那鬼族已經死去,脖頸間的傷口猙獰,還在往外冒血,看樣子是剛死沒多久。

因為自它禍世的那一日起,被它殺害的人各族都有,所以來抓它的時候,妖、魔、鬼三族的王上都在。不過就算人多,但那時卻沒人想要把它帶回去,所以其他兩族就以它那時殺害的是一個鬼族為由,最後將它硬生生地推到了鬼族中去。

至於那時候為何不直接將它給殺了,是因為它大量的吸食他人修為,從而轉化為己用的時候,歪打正著提前生出了龍角。

要知道龍可是超脫於五族的東西,他們被列為神族,迄今為止,這世間還沒被發現更未出現過一條。

神族有著毀天滅地的能力,同時也有著守護眾生安危的能力。若是哪一族得到龍的庇護,從今往後可就萬世不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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