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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案:孔雀與黃鸝鳥 第29章 成田凌 (2 / 2)

林真一再也聽不下去了,真想把攝像機一關,也上去“拍他兩下”,反正又“不算刑事案件”,一邊的小島瑛太也冷哼了一聲。

看成田凌現在怕成這個樣子,回家關起門,打起手無縛雞之力的老婆來,倒是毫不含糊,真是個吃軟怕硬的混賬東西。

林真一咬咬牙忍住,將桌上膝上型電腦的螢幕開啟,指著成田凌的回帖問道:“我現在問你一個嚴肅的問題,你最好實話實說。這段話是你寫的,沒錯吧?你去年八月初在東京大學見過這位長谷川小姐?”

這下成田凌被嚇了個半死,他不由得暗罵自己,昨天他喝醉了酒,正在上網逛推特,正好看到了那個話題,裡面還有一個女孩的照片。

他突然想起,去年暑假自己好像見過這個姓長谷川的小妞,這才一時興起,半真半假地寫了那一段話。

這下慘了,一時手賤釀成了大禍。這些刑警該不會抓不到真正的兇手,把自己這良好市民抓來,充當墊背的吧?

想到這,他忙堆起一臉假笑:“這,這從何說起呀?我跟這位長谷川小姐一點都不熟,只是說過幾句話,難道說話也犯法嗎?”

說著說著,可能因為過度害怕,成田凌開始氣急敗壞起來:“再說了,網上的話大家都說得真真假假的,這姑娘也死了,難道還會來告我,要我賠償她的名譽不成?你們可別嚇我,沒有證據,你們根本告不了我!”

林真一氣極反笑,調侃道:“沒想到成田先生倒是挺懂法的,還知道賠償名譽。那我倒想問問你,你在網上散佈謠言,不但給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名譽損失,還引導了警方錯誤的辦案思路,這件事難道不嚴重?

我還想問問你,霓虹刑法第二篇第35章的第233、234條,‘散佈虛偽訊息,毀損他人信用或者妨礙他人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萬日元以下罰金’。

請問成田先生,你覺得這個條款在你身上,適用嗎?”

這下成田凌徹底傻了眼,要真被關起來了,他一定會被公司開除的。這個警官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萬日元以下罰金?這兩樣都要了他老命了!

林真一看他的臉色陰晴不定,眼睛不停地轉來轉去,就知道成田凌那不聰明的腦瓜又在胡思亂想了。

於是他走上前去,敲了敲成田凌面前的桌子,緩和了一下語氣說:“把那天你見到長谷川小姐的事說一遍,不管多小的事,只要你想得起來,都要說。

你說完之後,我們查清楚這案子和你沒關係了,我向你保證,馬上第一時間就會放你走。”

這一番軟硬兼施果然起了作用,成田凌呆呆地看著林真一嚴肅的神色,開始抱著頭,冥思苦想起來。

其實去年的事,他哪裡會記得那麼清楚,昨天突然想起也不過是因為對方長得漂亮,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原因。

成田凌想了半天,總算是隱隱約約想起來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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