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丞臉色微微僵住。
他低下頭,張了張嘴,卻欲言又止。
厲雨妃道:“厲思瑤是你和那個女人生的孩子,你之所以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兩個孩子掉包,是因為,你很愛那個女人吧!”
李丞擰了擰眉,卻是難以啟齒。
厲雨妃反問道:“事到如今,你還有什麼必要再和我遮遮掩掩嗎?你究竟什麼樣的為人,我可能比你更清楚。”
說著,她握住茶杯,押了一口茶。
對於李丞,厲雨妃是恨進骨子裡的。
恨他沒有契約精神。
恨他的自私,恨他讓君君在外面受了那麼多苦。
倘若,君君在他身邊,沒受什麼苦,她也不至於這麼恨他!
但厲雨妃心裡很清楚,仇恨是最愚蠢的遊戲,只會讓人迷失心智。
她再恨他,也不能拿他怎麼樣。
老祖宗有一句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李丞離開她,可以說是一無所有,倘若,她再想辦法對付他,她怕李丞狗急跳牆,和她玩命。
高處不勝寒。
她既然坐這個位置,自然是比任何人都明白,何謂“權衡利弊”。
她權衡了良久,最終,只想到了一個處理辦法。
厲雨妃分別將兩封檔案推了過去:“李丞,我給你兩條路,你只有一次選擇的機會。”
李丞愣了愣:“什麼意思?”
厲雨妃道:“你看過檔案就明白。”
李丞立刻拿起左手邊的檔案,拆開來看了一眼,信封裡,是一份合同,以及一張五千萬的現金支票。
之前,李丞提到了一句“事實婚姻”,厲雨妃便留了個心眼了,於是,起草了這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