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謙的表情變得兇狠了起來,他大聲的說道:“既然已經留下來了,軍令如山。”
“未戰先怯者,斬!”
“畏縮不前者,斬!”
“未鳴金退者,斬!”
“不尊軍令者,斬!”
“聚集譁營者,斬!”
“殺良冒功者,斬!”
“一部受敵,餘部有不進救者,斬!”
“行軍張弓填藥者,斬!”
“軍士不得於營中屠殺買賣牲口,軍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棗,違令者,斬!”
行軍途中張弓填藥,容易造成誤傷,而且很容易暴露行蹤,這是兵家之大忌,平日是軍棍兩百,但是現在戰時,自然是用的重典。
當然軍棍兩百打到實處,基本也打死了。
其實于謙之前還寫了一個斬,那就是逃營者斬,但是朱祁鈺強烈反對,並且十分確定了一個軍紀,逃兵不殺,改為沒入吏。
這其中的邏輯,于謙也是花了很長時間,才想明白。
其實逃兵是一件很常見的事,如果逃營皆斬,那戰場一旦潰敗,誰還歸營?
落草為寇,成為馬匪最後釀成兵禍,更加麻煩。
逃兵不殺、歸營不咎、逃營沒入吏,是一整套的邏輯,而這個邏輯,讓于謙思考了良久。
這也是朱祁鈺的最高指示,于謙慎重思慮之後,確定了這條軍規。
至於朱祁鈺抄襲誰的?
自然是教員在古田的時候,關於糾正盲動主義的決議。
至於軍士營中屠殺買賣牲口,那買賣的不是自己的馬匹,就是農戶家中牲畜。
軍行嚴禁擾民,是自東漢末年,曹操寫下《軍令》時候,就定下了的標準。
但凡是能夠做到軍行不擾民的軍士,都是精銳中的精銳。
慈不掌兵,于謙的這番話,就是告訴將士們軍令將極為嚴格,十七禁、五十四斬,他將會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