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上不是有嗎?”張勇指著牆上說道。
果然,牆上就貼著尋人啟事,一個三歲孩子的照片,就貼在上面。
陳平安認真看了看,上面果然寫著,三十萬的懸賞,只要有人能夠找回孩子,就可以拿到三十萬。
1998年的三十萬,絕對是一筆鉅款。
不知道多少人,想要把這個孩子找回來。
只可惜,兩天時間了,還沒有人找到孩子。
當然了,他們也不可能找到孩子的,畢竟現在孩子是被人販子抓走了。
“是這個孩子啊,我認識啊。”
“張勇,跟我走,我們發財的機會來了。”陳平安衝著張勇激動的說道。
他的激動,一半是裝出來的,一半也是真的。
因為他賺錢的機會,是真的來了。
因為陳平安知道,人販子現在居住的地方。在二十年後,人販子有交代過,他居住的地方。
人販子現在居住的地方,就在沿河路888號。
因為這個門牌號顯眼了,所以陳平安記得很弄清楚。
陳平安之所以要帶上張勇,一方面是給張勇賺錢的機會,另外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加的合理一些。
兩個高三學生,有了孩子的線索,一起把孩子救出來,這樣才會更加的厲害。
要是陳平安自己一個人,過去把人救下來了,多少顯得有些不合理。
“你真的有那個孩子的線索?”張勇同樣激動的說道。
“肯定是有的,要是沒有的話,我那麼激動做什麼。”
“但是張勇,親兄弟還要明算賬的,所以我們先說好,那孩子的線索是我先發現的,所以到時候我拿大頭,我要拿25萬,剩下的五萬給你。”
陳平安說道。
陳平安現在需要用錢,所以這種事情還是先說清楚的好。
“沒問題啊,別說五萬了,就是給我一萬,五千,只需要給我五千我就心滿意足了。”張勇傻笑的說道。
腦子裡已經是在想著,自己拿到五千塊錢,到處瀟灑的場景了。
至於說萬塊錢,他就不敢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