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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新王改革 (1 / 3)

“分封制度,一開始的含義為分邦建國,國內一切大小事務,皆有封君管理。

後來雖然對於封君的管理有所加強,但是效果甚微。

分封制的國家就像一棵大樹,一開始的狀態是強幹弱枝,可一旦強枝弱幹,那麼國家就到了滅亡的邊緣。

諸侯國內亦是如此,上五等爵對領地內的土地,人口擁有絕對支配權。

這難道不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嗎?

一旦分封,就意味著君主對這片分封的土地失去了管轄權。

封爵之後,往往是世襲罔替,其家族在此地紮根上百年,最後封地內人口竟不知有君王。

除此之外,還有土地兼併。

按照以往的慣例,有爵位之人,就可以免除賦稅。

結果就是土地兼併嚴重。

王朝末期,吏治腐敗,賦稅繁多。交不起賦稅的家庭只得把土地賣給有爵位的人,成為他們家的佃農,以此躲避賦稅。

若是舉國上下都不交賦稅,那這個國家還怎麼運轉啊?”

唐煜說完,回到蒲團上坐好。

“幾位大人都是少有的大才,應該能夠理解的吧。”

理解嗎?太能理解了!

蕭筠這會兒冷汗都下來了。不過一旁的洛瑾和陸謙也好不到那裡去。

江牧倒是滿不在乎。

“主公,你就說咱們以後怎麼改吧,下官都聽您的。”

“好,”唐煜一擊掌,“我打算以後把封地改成食邑。

之前是封爵者分封土地,由封爵者管理或派人代為管理。現在,封地沒有,只有食邑。

這個食邑的意思就是,從封給你的這塊地,找出多少人家,他們以後繳納的賦稅,就是你的俸祿之一。

比如說,蕭大人,封新安縣侯,食邑五百戶,就是從平原郡新安縣裡,抽五百戶人家,這五百戶人家繳納的賦稅,就是蕭筠你的爵奉。

當然,另外還有年奉。

蕭大人身居左相,擔任官職,所以有年奉,只有爵位沒有官職的,只有爵奉。

爵奉也不是世襲的,最多隻能傳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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