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鋒槍一出手就是一百隻,三十萬發子彈,要是全武裝到一個連,那殺鬼子還把砍瓜切菜似的。
只是袁朗又下山去了,不知道回來沒有。
幾步路就走到院門口了。
“團長。”
正要出去的張俊榮,被問到。
“你說袁顧問,他剛回來,正在裡屋。”
李雲龍進去一瞧,果然是在喝酒,還是汾酒。他莫名就覺得,糧食的問題能解決。
找頓頓喝茅臺的借錢,比喝二鍋頭的容易吧?!
李雲龍根本不知道客氣是何物,?自己道上就開喝了,而且他不僅連吃帶喝,還要拿:“咱們團要擴張,一千人吃半年的糧食,能不能解決?”
袁朗端起碗喝了一口壓壓驚,好懸,還以為是又來搶酒的。
一千人吃半年的糧食,對他來說不是個事。
整場大戰下來袁朗已經發財了,直接兌換吃上一年的罐頭都夠。
但那顯然性比較不夠高,兌換更多八路軍無法輕易獲得的武器裝備,才是正確的用法。
另一種,就是花錢買了。
他剛從陽泉回來,手上能調動的錢,買上幾十大車糧食,然後再用些關係送出城來,也能解決。
可事情要是解決的太容易了,李雲龍也就不會珍惜了。
袁朗琢磨了一下說:“老李,這麼著。咱倆划拳,你贏我一把,我輸給你兩千斤糧食。我贏你一把,你喝一碗……水。”
李雲龍心裡打起了算盤:一個戰士一天要吃一斤半的糧食,算上油鹽肉菜,就算兩斤糧食。
贏一把,兩千斤糧食,就是一千戰士吃一天的。
半年一百八十天,就得贏一百八十次。
要是輸贏各一半,他非得喝死不可,李雲龍臉一板:“不行,一次一萬斤。”
袁朗比劃了一下:“四千斤。”
李雲龍:“八千斤。”
“就六千斤,愛要不要。”
袁朗也惱了,不客氣的說:“你打聽打聽,一碗水換六千斤糧食,就是放在沙漠也沒那麼金貴。